高晓兵透露,为了便于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充分做好实行强制性标准的准备,该标准规定了两年过渡期。在此期间,民政部将分类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对标达标,对条件比较好的养老机构鼓励他们率先达标,对条件差一点的养老机构要督促、甚至给予一些政策倾斜,尽快补上短板。为此,民政部已经部署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下一步,民政部还将对照标准要求逐项细化,形成便于操作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对照检查表,制定出台有关执法检察的规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确保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养老服务的各个工作环节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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