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嫂精神”实质是无私奉献
无私奉献,才是真正的“沂蒙红嫂”精神,奉献少索取多,甚至没有奉献只有索取,那不是“红嫂精神”,甚至是对“沂蒙红嫂”的亵渎。
“红嫂精神”,是中华民族劳动妇女善良、博爱、坚韧、无畏的优秀品德与绝对忠诚、无私奉献的革命信念共同熔铸的结晶,是“沂蒙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代表。
据记载,战争年代沂蒙妇女共做军鞋315万双,做军衣122万件,碾米碾面11716万斤,动员参军38万人,救护病员6万人,掩护革命同志9.4万人,真正算得上村村有烈士,村村有“红嫂”。
更难能可贵的是,“红嫂”们虽然人人有功,却没有一个去争名夺利,更没有向政府提条件、要待遇、要地位;她们有的手里有当年军队和政府打下的欠条,事后却没有一个去索要;她们中的绝大多数还生活在偏僻的农村,简朴一生,却保持着对党的热爱和忠诚……
陈毅元帅曾充满深情地说:“我就是躺在棺材里,也忘不了沂蒙人民,他们用小米供养了革命,用小车把革命推过了长江。”
刘知侠感动地说:“我在沂蒙山感受到了这种精神,她们有的是少女,有的是生了孩子的妇女,但她们都有一颗无私奉献的大爱之心,这是红嫂的象征。”
这些,都是对沂蒙儿女的深情厚谊,是发自肺腑的感谢,也是对沂蒙儿女苦干实干为革命做出无私奉献的最高褒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
在新的历史时期弘扬“红嫂精神”,就要像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始终坚持“爱党爱军、忠诚坚韧、勤劳勇敢、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党和人民干一辈子、奉献一辈子。
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传承和弘扬“红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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