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七十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的《彭真文选》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文选》收入彭真同志自1941年至1990年的重要文章、电报、讲话等90篇,约40万字。
《文选》突出地反映了作者对于党的建设、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所作出的卓越贡献。
一、关于党的建设。
彭真同志在《晋察冀边区各项具体政策及党的建设经验》一文中指出,党作为边区“当权的党”,必须注意“纠正群众工作与政权工作中的强迫命令与官僚主义,更加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在《思想方法》一文中指出,党内整风的方针是治病救人,思想弄清,结论从宽。既要反对无情打击,又要反对八面玲珑。解决争论问题,要走群众路线。要客观、全面、本质地看间题。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目的在于求得主观与客观相一致。这些在延安时期阐述的思想,贯穿于《文选》全书。建国后,我们党面临着执政的考验。彭真同志在1950年北京市党员大会上的报告中及时提出,保证党永不腐化,一靠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的纯洁;二靠跟群众密切联系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三靠批评自我批评;四靠制度、法律和纪律。1954年,他在北京市委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深刻指出,保证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严重问题,很重要的一条是靠集体领导。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彭真同志在多次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他说,民主集中制讲的“集中指导”,不是个人指导,而是原则、方针指导,党内是党章指导,国家是宪法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一是讨论间题,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决定问题,少数服从多数;三是执行决定,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关于政权建设。
彭真同志在1951年一篇题为《开好人民代表会议,改善党对政权的领导》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现在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能的人民代表会议就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是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们在政权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最好、最有效、最重要的形式。报告就党政关系间题指出,党对政权的领导是政治上的领导,主要是考虑全局,提出方针、政策、任务,保证它的实现。属于国家的事情,党要通过政权机关去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多次阐述了政权机关的工作性质、任务和工作方法等问题。与政权建设密切相关的是基层组织的建设,彭真同志把办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他说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就还缺乏一个侧面,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办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扫除封建残余,改变旧的传统习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三、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早在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时,彭真同志就非常明确地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上平等,应当是也必须是全体人民、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实际行动的指针,不允许有任何超于法律之外的特权分子。随后又提出,在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已经开始,宪法已经颁布的情况下,“不仅要按方针、政策办事,而且要按法律办事。”必须加强法制,完备法律,才能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彭真同志主持了我国宪法的修改和许多法律的制定。他十分强调:宪法的权威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决不允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立法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宪法为依据,以马列主义为指针。要经过群众实践的检验,把正确的政策法律化。在我国,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是一致的、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使国家长治久安,比较经得起各种风险的一项基本保证。管理国家一定要靠法制。
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经过“文化大革命”以后,彭真同志在1979年初恢复工作不久,就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坚持高举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自由化和无政府主义思潮。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更为精辟地指出,宪法草案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亿万人民在长期斗争中作出的决定性选择和团结前进的共同政治基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他针对纵容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的严重问题,在多次讲话中一再强调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坚持运用宪法和法律的武器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作斗争;并明确指出,有人把改革说成是“非马列化”、“非毛化”,坚持马列,就是反对改革,这话不是无知、误解,就是一种挑拨。我们的改革是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1989年平息动乱和暴乱后,彭真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发言》等讲话中尖锐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产生和滋长资本主义的土壤还存在。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和平演变”实际是互相关连互相配合的。要总结经验,掌握斗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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