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农村的治安问题特别重要。解决好农村治安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全局性的战略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十分关注农业和农村工作,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这个决定,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维护农村的稳定。
管理国家一定要靠法制
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彭真同志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的核心。建国初期,彭真同志曾担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在1951年5月11日政务院第八十四次政务会议上,他就提出,应该按照当前中心任务和人民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可能与必要,把成熟的经验定型化、逐步形成制度法律条文,逐步地由简而繁,由通则而细则,由单行法规而形成整套系统的法律法规,使治国有法可依,依法而治。“文革”期间,彭真同志遭受残酷迫害,九年身陷囹圄,三年放逐商洛山区,十几年的“炼狱”生活中,他更加体会到依法治国的紧迫性。1979年刚刚恢复工作后,他就特别指出:“管理国家,靠人治还是法制?一定要靠法制。”“党内、党外、干部、群众,人人都必须守法,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使国家长治久安,比较能经得起各种风险的一项根本保证”。中国这么大,人口这么多,没有法治,各行其是,就会天下大乱,人民就要受苦,国家就会遭殃。
近年来,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各地相继出台了依法治理的决定和意见,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坚持党对政法土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由政法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的。彭真同志早在1956年就指出,政法机关掌握生杀予夺大权,如果不放在党的领导下,一定会出乱子,犯大错误。
彭真同志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上了宪法的。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领导人民执行法律。政法机关如果不坚持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工作做好,不可能胜利完成各项任务。他指出,在党的领导下,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我们的优良传统,这一条决不能动摇。
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我们政法战线经受各种考验、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这一原则尤为重要。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领导,确保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作者系省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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