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昌,原名贺颖,又名贺其颖。1906年1月19日出生于山西省离石县柳林镇(今属柳林县)。1912年,进入柳林镇小学堂读书。1918年,12岁的贺昌考入离石县城的县立高级小学校(今贺昌中学)。1920年考入省立第一中学后,开始接受马列主义启蒙教育,立下了“应社会之要求,做中坚之人物”的宏伟志向,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在这里,贺昌与高君宇、王振翼等人共同创建了山西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任太原团地委书记,领导了太原早期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贺昌是我党早期杰出的青年运动与工人运动的领袖,著名的无产阶级政治活动家,山西地方党、团组织的创始人之一。
1922年,贺昌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南、两广等地领导工人运动,曾任共青团安源地委书记、团中央劳动部部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四届中央委员、工农部部长。1927年3月,参与组织发动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任中共江浙区委宣传委员。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八一南昌起义中,任中共前敌军委委员。1928年3月9日,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领导创建湘鄂赣边根据地与平江起义,支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28年10月,以中共中央巡视员身份,指导两广工作,领导、部署广西百色起义。1929年后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兼顺直省委书记。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增补为第六届中央委员。
1931年5月,贺昌到达江西中央苏区,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政治委员、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根据中央决定,留守苏区,坚持游击战争,任中共中央分局委员、中央军区政治部主任。1935年3月,在江西会昌一带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壮烈牺牲,时年29岁,实现了他“寸心久欲报家邦”的崇高誓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