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杭县旅游局全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旅游行政执法形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一、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服务型旅游行政执法宣传活动。结合新颁布的《旅游法》、《安全生产法》培训,对执法人员开展推进服务型旅游行政执法建设学习教育;在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通过设置投诉咨询台、制作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页等方式集中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0余人次;通过局旅游网站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宣传。
二、建立旅游市场联动机制,提高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建立和完善旅游投诉机制,联合处理游客投诉,多渠道、多举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旅游投诉机构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杭县旅游局本着“以游客为本、让游客满意”理念,对待群众来访和投诉,始终坚持做到“笑脸相迎,热茶相送,满意答复”“三个一”的原则。坚持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来访必接、来函必复、限时办结、特事特办”,一心为游客着想,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
三、推进文明执法,树立旅游良好形象。强化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要求旅游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在行政执法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为旅游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把服务作为根本,把管理作为手段,实行人性化执法,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旅游行政执法模式,树立旅游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四、实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营造稳定和谐环境。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合法性、廉洁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监察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等引发不稳定因素。
五、强化学习、提高效能,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旅游法规及专业业务知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效能,严格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推进“四零”(零停留、零超时、零距离、零差错)服务,实现游客举报投诉、违法案件处理、旅游监管信息收集的无缝隙对接,提高处理旅游市场执法案件的工作效率。强化执法监督,执法全程公开,公开工作程序及举报途径,形成游客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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