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市场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理所当然要靠政府保证。十八大的一句名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职能转变是关键,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政府要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因为如果各种所有制经济不能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就不能使其公平参与竞争,如果不能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不能参与公平竞争。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就应当保障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公平受到法律保护。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非上市公司的合法权利的法律保障程度还难以达到最基本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类交易主体之间难免发生各种纠纷,而依据法律可预见的、公正的司法处理结果能够消除矛盾,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我国司法实践当中企业之间的纠纷处理的干扰因素过多,导致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往往难以受到保障,这种现象在民营企业当中尤其显著。更有甚者,民营非上市公司各种财产权力还受到各种腐败势力的压榨,并难以受到法律的公正保护,其结果是企业创新积极性不足,资本大量外逃。
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就必须保障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不仅仅是治国方略的重大宣示,同时也是对十八大提出的“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的具体落实。
四、新时代的全面深化改革
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不仅有效应对了复杂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风云变幻,更在相当不利的条件下取得了经济的中高速平稳增长。
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决议》制定了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大举措。
以这份全面推进改革的《决议》为基础,中国改革事业在战略布局、改革难点以及市场的地位上都获得了一些重大的进展乃至突破。这些进展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政治体制顶层设计适应了新的要求、获得新的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长期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的制度背景下,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势必要对过去领导改革的行政部门本身进行改革,这就改革领导者的决策效能和执行力提出了重大考验。
为了推进改革,中央先是设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力提升了改革的决策效能,使过去总是被回避的改革议题,比如户籍问题、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等等,能够被集中力量突破各种利益羁绊获得正面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高还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上。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实现持续发展繁荣的根本保证,而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力量之源。全面深化改革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提出了通过各项制度建设,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总目标。
2014年,党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每年安排国务院领导同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专题询问更加规范化、机制化和常态化。2015年6月,中共中央首次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等具体措施为各地积极开展县乡人大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创新与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获得极大进步。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七种协商民主渠道,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系统谋划了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通过以上种种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日新月异。
其次,反腐倡廉效果显著,依法治国有效推进。进一步推进改革创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需要廉洁奉公高效的党员和公务员队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腐败行为的坚决查处,破除了过去一段时间党纪国法松懈滋生的各种潜规则,扫灭了贪腐猖獗的不良风气,党纪国法为之肃然而振!中央对于滥权渎职的腐败分子,上至中央常委,下至乡村干部,不管是军方大将,还是地方大员,但凡触犯党纪国法,均依法予以严惩。
这样大规模的反腐浪潮,激浊扬清,民心得以振奋,党风得以清正,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教育,掌握权力行使权力的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地规范行使权力、自觉避免滥权渎职行为,这为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肃清腐败的基础上,中央通过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希望从制度建设来从根本上国家的长治久安。2014年10月底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
党通过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的庄严承诺和有效推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已经从一个革命党真正成长成为一个执政党。
在新一轮改革的起点上,如何处理改革和立法的复杂关系,尤显重要。一旦树立依法治国的目标,改革就不能再向以往那样,可以随便突破现有法律的框架,而是必须尊重法律的权威,如何带着镣铐跳舞,成为改革者面前的重大挑战。
为此,在2014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品格。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先立后破,在法治的轨道上来推进改革,最大限度地节约了改革的成本,同时也分担改革的风险。
在司法层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路径: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这些改革,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啃下这块硬骨头,这也是十八大以来改革的重大突破。
最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获得重大突破,供给侧改革积极推进成效显著。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进程,实际就是从计划作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逐渐变革成为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并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进程当中,市场的力量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壮大,直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这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历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全新的环境和挑战。世界经济严重衰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格局面临新的洗牌。与此同时,国内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越来越高,资源、环境的约束越来越紧,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结构继续调整。
中国经济面临着保持一定水平的增速和调结构的两难困境。在这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央及时作出了供给侧改革的决定和布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中国人民,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决心,开启了一场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向更高形态发展的结构之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让绝对过剩的产能退烧去热;去杠杆,消除瘀堵虚肿,让资金血脉畅行;去库存,消除困扰发展的炎症病痛;降成本,减税降费,为企业休养生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补短板,提升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培育发展新产业,让经济社会发展强身健体。2016年,化解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压减粗钢产能超过6500万吨。
中国经济,以壮士断腕的决绝,向旧的发展方式告别。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层次着力点,就是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结构之变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破除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从根本上破除权力寻租的土壤。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83项。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接近百分之九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的百分之八十七,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
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得到了有效落实。十八大以来如此大力度的对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的程序破除,极大地提升了市场经济的活力,毫无疑问是改革的重大突破。
十八大以来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在改革40周年之际,中国的改革事业仍然需要在诸多议题上深入推进。
第一,国有企业改革仍有待突破。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几乎伴随着改革的全程,从放权让利到利改税再到承包制,最终到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历经长时间的摸索。但是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就事论事,必须同整个改革密切联系起来。因此,以下几点是非常重要的: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公有制为主题,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探索和创造的重要经验。
但是最近还有人认为,按照共产党宣布“消灭私有制”的要求,改革以来不仅没有消灭私有制而是搞了私有化,出现了两极分化,“处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野蛮的资本主义国家。”并号召:“私企的共产党员站在工人阶级一边与资本家作斗争,夺回劳动成果,推翻剥削制度。”企图要全面否定改革开放以来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不是靠什么本本,而是靠实践,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国资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4万亿,上缴税款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增加值约占全国总量的七分之一。
二是,坚持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意努力探索的重大课题。“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企业改革方向不能动摇。产权清晰,就是企业拥有的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企业及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度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预,长期资不抵债的依法破产,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质和组织合理制度。
要在国有企业的制度性改革上下功夫,实行“三大”转变:要从企业法调节转向公司法调节转变,从管企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从行政隶属关系转向为股权关系。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党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走出“一管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的怪圈。
三是,坚持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证。但如何正确、全面理解和执行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并不是企业事无巨细都要管,而是党委要把大事、方向性的问题抓住不放。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和经管班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产品质量提高了,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高了,才能真正体现党的领导的成果。
马克思主义从来强调的是物质决定意识,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改革本身就是为了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改革40年,我国的生产力状况和生产关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事实证明,这40年的生产关系的变化调整适应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才有了我们今时今日丰富的物质基础。
整体上,国有企业当然仍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力量,但如前所述,代表中国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再仅仅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创造的GDP占我国GDP总值的一半以上;民营企业贡献的税收超过国有企业占国家税收收入的一半以上,部分省份甚至超过百分之七十;民营企业提供了百分之八十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容纳了百分之九十的新增就业。
根据2016年11月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民营企业成为捐赠主力军,其捐赠额占企业年度捐赠总的的百分之52.24,较国有企业高出19.47个百分点。因此,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发生巨大变革的情况下,我们在这样新的历史时期,考量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不能还是处于80年代、90年代初的思维定势下去考虑去下定论。新时期的改革决策者更需要站在经济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和处理国企问题。
国企的改革方向必须要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市场决定,必须要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法治社会的要求,必须要从降低整个社会、整个经济体的运行成本、制度成本继而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的角度去考量国企改革的方向和措施。譬如反对行政垄断、提高提供能源交通通讯服务的国企的效率,降低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品和服务价格,整个经济体的成本就会降低,我国的产品和服务在国际上就会有更强的竞争力,我国经济的发展后劲就更足。
与此相比,如果不顾市场和法治,以行政手段去强化提高这些国企的“盈利水平”,这些国企确有可能表明上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但显然与整个国家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因此,新时期的国企改革,必须认清新时代的特征和需求,作出科学的决策和判断。
第二,财税体制改革仍有待突破。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当中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地方债高就对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这也是去杠杆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目前地方债尚未构成直接现实的危险,但是我国财税体制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归属于地方的直接税少而间接税多的这种情况使得这种危险没有明确的地方财政解决之路。
类似房地产税这样的直接税的缺失,使得房价飙涨,严重扭曲经济发展的正常路径,严重透支居民消费能力,继而造成系统性的风险。要破除这一风险,就必须对财税体制进行改革,并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财税体制突破的必要性还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财税体制改革关系着纳税人尤其是纳税企业的负担。据一些学者统计,2015年中国GDP是67.6万亿元,财政收入为26.67万亿,宏观税负为百分之39.4,超过发达国家10个百分点。
与国际比较,我国是宏观税负较重的国家之一。政府行政性收费多,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其次,财税体制改革又紧密连接着行政体制改革。我国政府的优越性首先应当体现在政府效能要超越西方国家。作同样的管理工作、提供同样的公共服务,成本(也就是老百姓缴纳的税费)应当是更低而不是更高。但是,现实情况并不如人意,这固然是因为我国政府还承担了大量投资的职能,但政府直接成为市场主体,其效能是让人怀疑的,也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要求。这意味着我国行政体制还有很大改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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