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廉政立法与执法是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廉政建设的保证
(一)制定惩治《条例》是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惩治腐败的主要依据
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对廉政立法工作十分重视,在诸多的法规中,有1942年2月4日,益寿临广四边县参议会通过的益寿临广四边县《益寿临广四边县战时施政细则》;1942年3月颁布的《益寿临广四边县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42年7月颁布的《益寿临广四边县惩治公务人员贪污暂行条例》等。其中《益寿临广四边县战时施政细则》在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颁布的条例中最具有代表性。该《细则》共十四条:1.拥护抗战国策,坚持抗战,坚持团结进步,施行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为彻底实现国府抗战建国纲领,建设新民主主义新益寿临广四边县而奋斗!2.实行“三三制”的政权组织,贯彻民主政治。3.动员人民参战,扩大抗日武装力量,保卫益寿临广四边县根据地。4.增加人民财富,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5.开源节流,厉行节约。6.彻底精兵简政,节约人力物力,积蓄力量,准备战略反攻。7.改善劳工生活,调节劳资双方利益。8.加强农村阶级团结,改善农民生活。9.加强文化教育建设,提高人民政治文化水平。10.保证女权,提高妇女地位,改善妇女生活。11.厉行正确的锄奸政策,贯彻保证人权主张,安定社会秩序。12.建立卫生行政,减少人民的疾病死亡。13.开展敌占区工作,争取敌占区人民,为将来反攻打下良好的基础。14.增进国际友谊,团结在外华侨,扩大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
1944年8月益寿临广四边县公布《益寿临广四边县修正惩治公务人员贪污暂行条例》;修正后的益寿临广四边县惩治条例规定公务人员贪污财物在“北海币500元以上的处死刑”。修正后的益寿临广四边县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财物在北海币10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执法必严是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惩治腐败的关键
上述惩贪条例表明了抗日民主政权反贪污,廉洁吏治,严肃执法的决心。好的法规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 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政权组织按照条例严格执法,对一些贪污腐化浪费等现象给予了严惩,有效地遏止了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
四、广泛监督,善纳廉政诤言,是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关键
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党政军领导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毛泽东曾向全党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抗战时期,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实行民主政治,广开民主监督渠道,善于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地廉政建设的一个鲜明特色。
(二)加强群众监督建设好抗日民主政权
除了时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廉政建设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通过参议会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即:中共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进步分子和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这一组织形式是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民主政府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廉政监管的方式之一。
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机制。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都建立了“三三制”政权,并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能为抗战出生入死,为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人到抗日民主政府机关工作。对工作不力的政府干部,代表有权提出批评或弹劾,对政府中贪污腐败分子代表有权予以清除。
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颁发的条例中都赋予了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务人员执法守法进行监督的权利。如《益寿临广四边县战时施政细则》、《益都县保障人权及保护工商业条例》、《益寿临广四边县保障人权暂行条例》等,都对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权作了明确的规定。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的领导都保持清醒的头脑,虚心地接受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
(三)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舆论监督对根据地的廉政建设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的文化教育建设中,1938年9月,铁路以北青州地区抗日根据地各部队、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积极创办了油印和铅印的各类报纸、杂志,印刷出版了多种书籍。据统计,八路军山东纵队三支队政治部出版了《挺进报》、《战士园地》等,八路军山东纵队三支队还有油印小报10多种。同时,1938年3月,铁路以南青州地区抗日根据地“淄河流域抗日联军办事处”和益(都)临(朐)淄(川)博(山)四县联合办事处成立后,创办了党刊《淄河周报》。1941年7月,隶属中共鲁中区党委,辖益都、临朐、淄川、博山、昌乐、安丘、潍县等县党组织的中共益临工委在益都县孙家岭建立后,创办工委机关报——《卸石山下》。这些党报党刊的创建和发行,将国内外战况、党的方针政策及时进行了传播。对于指导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的抗日斗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密切群众关系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刊载了大量廉政教育和监督文章,引导青州地区各县根据地党政军清正廉洁风尚的形成,不仅担负起廉政建设的教育任务,也担负着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
五、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当前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着重要的启示:
第一,加强思想教育是搞好廉政建设的基础。进行廉政建设,必须加强廉政思想教育和作风教育,切实提高党政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是从根本上铲除各种腐败现象的基础。党中央把廉政建设与整顿党风结合起来,批评整顿政府工作中的官僚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干部中的贪污腐化思想与落后意识,不断强化干部的“公仆”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为廉政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搞好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操守清廉,弘扬正气。领导干部做表率,本身就是无声的号召,以上带下,上行下效,就能形成好的风气。青州地区各县抗日根据地廉政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成效,是同党政军干部的表率作用分不开的。
第三,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是搞好廉政建设的保证。建立健全各种强制性的规章制度,可以使党政干部有法可依,养成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的作风;同时也可以堵塞各种漏洞,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四,坚决惩处严重的腐败分子,是搞好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被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了的严重腐败分子,是革命组织中的毒瘤。必须依法坚决惩处他们,才能保持我们党和革命政权的纯洁和健康,才能使党的威信更提高,才能深刻地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同时可以挽救一些犯错误的干部。
第五,加强监督检查,是搞好廉政建设的前提。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可以做到“三个防止”: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权”上出问题;强化资金管理,防止“钱”上出问题;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人”上出问题。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青州人在抗日战场上》(530千字),樊光湘主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8月版。 (2)《中共青州地方史》(第一卷1925-1949)(308千字)樊光湘编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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