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 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发出关于当前形势与对蒋介石的方针的指示,指出敌有占洛阳可能,国民党的反共高潮可能下降,中日矛盾仍属第一。对蒋介石之方针:政治方面,继续攻势,坚持解决皖南事变、挽救时局危机的12条办法;军事方面,八路军原地不动,仍不松懈准备,新四军力争河南,不惜全力以赴;统战方面,注意中条山和河南、湖北国民党各军,大大发展交朋友,共同打退日军的进攻,以德报怨。苏鲁两省坚持自卫原则。
3日 中共中央军委批准成立第120师后勤部,陈希云任部长。
7日 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命令,颁布八路军、新四军军政委员会条例。条例规定在军、师、旅、团及纵队、支队、军区、军分区成立军政委员会(以前军队与地方党政合组的军政委员会,一律改名为军政党委员会,以资区别),作为每级的集体领导机关。各级军政委员会,由司令员、政治委员、政治主任、参谋长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之,人数不超过5至7人,一般由政治委员担任主席。军政委员会为执行上级指示,决定该部大政方针,布置及检讨工作的计划机关,凡关系本部的军、党、后勤等一切工作,均可讨论决定。但军政委员会并非执行机关,其决定应交各部门执行之。
14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通知:叶剑英已回延安,现任中共中央军委参谋长兼八路军参谋长,驻延安办公。王若飞调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19日 彭德怀、左权致电朱瑞、陈光、罗荣桓,指出:我方从皖南事变后,在政治上采取猛烈攻势,军事上采取防御,这是正确的利用日、蒋矛盾,但对军事上的准备不应有任何微小忽视,准备在有利时机转入主动,这是非常重要的。发展地方军、游击队,健全军区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在任何情况下都确定不变的方针。山东要加紧扩大游击队,坚决执行由少而多、由弱而强的发展方针。
20日 中共中央军委电示第115师和山东纵队分别成立军政委员会。全山东再成立统一的军政委员会,以统一山东军队的领导。
25日 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各级军政委员会人选批准问题的通令,规定师、纵队、军区之军政委员会由中央军委批准;旅及等于旅之支队、军分区军政委员会由八路军总部及新四军军部之军委分会批准;团及等于团之部队军政委员会由师、纵队、军区之军政委员会批准;在八路军总部新四军军部设立军委分会,不设军政委员会,人选由中共中央批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