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观中国八路军太行纪念馆(以下简称“纪念馆”)。为了保护参观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全、有序的参观环境,特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所有参观者,均应遵守本须知。
第二条 纪念馆开馆时间 馆区通常开馆时间为8:30——18:00,夏季:8:30—18.30,冬季:8:30—18:00,17:30停止发、售票。 第三条 有序入馆 进入馆区,游客须事先到售票亭领取门票或购买讲解票、语音讲解器租用票、收费景点参观票等,领票或购票时,参观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驾驶证、军官证、残疾证等)。 参观者凭票进入主展馆或其它景点参观;购买讲解票、语音讲解器租用票、收费景点参观票的参观者,可凭票享受本馆提供的有偿讲解服务或进入收费景点参观。 儿童及行动不便的参观者应由成年人陪同入馆参观。醉酒人员及精神异常人员谢绝入馆。 参观者应依次排队,经预检、安全检查和门票查验后方可进入主展馆或馆区内其它场所。参观者不接受检查的,管理人员可拒绝其入馆。 为了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需要,安保人员可对进入馆区的参观者采取必要的健康检测措施。
第四条 禁带物品 除不得携带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参观者也不得将下列物品带入馆区: (一)软硬包装饮料、酒精饮品等液态物品,但婴儿所需的液态奶制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药品可随身适量携带; (二)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三)横幅、标语、广告牌、传单等宣传物品; (四)动物,但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五)遥控玩具、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六)其它可能妨碍游客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馆区秩序和危害馆区安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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