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德怀发出关于冀中斗争形势的指示,指出,“扫荡”冀中之敌,仍在继续“清剿”中。今后冀中斗争形势,将是非法的武装斗争与合法的和平斗争交错的形势,但非法斗争是主要的,合法斗争是配合的。战争形势是全面的小单位的(数十人为一股)游击战,随着全面游击战争的发展,根据地性质变成为游击根据地。全部平原将随着冀中形势的发展,根据地基本的在山区存在,平原将只是某些部分的存在。冀中野战军应向山区转移。
△ 冀中军区第9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袁心纯,于定县马阜才反敌大“扫荡”作战中牺牲。
9日 冀中军区警备旅和第7军分区部队各一部和县、区武装在反敌大“扫荡”中,于深泽县宋庄据守村落抗击敌2000余人的合击,经激战,毙伤日伪军400余人。
△ 冀中军区第8军分区部队一部在反敌大“扫荡”中,于肃宁县顶汪、薛村一带与围攻之敌展开激战,毙伤日伪军600余人。军分区司令员常德善、政治委员王远音在战斗中牺牲。
10日 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晋察冀军区发出《关于冀中形势与今后工作方针的意见》,指出,坚持冀中游击战争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冀中在被敌封锁分割的许多小块地区,坚持平原游击战争,是今后新的特点。必须用大力加强冀中外翼工作与东部工作,作为我们的基点与今后恢复中心区的据点,并转变组织形式与斗争形式使之适合于日益严重的环境。
△ 晋察冀边区政府和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发出《关于荣誉军人抚恤工作的指示》。
12日 彭德怀发出关于冀南形势与坚持平原抗日根据地方针的指示,指出,冀南敌据点、堡垒、公路、挖沟之严重性并不亚于冀中。冀南、冀鲁边基本上已变成游击区。冀南所有平原抗日根据地,均应认真变为游击区的斗争方式,必须采取合法的和平斗争与非法的武装斗争,但非法斗争是主要的,为长期坚持山区抗日根据地,战争预备队的蓄积是十分必要的。除直接爱护节约山区人力外,适当地将平原正规军部分转入山地,在平原根据地坚持时,勿使过早过大被迫消耗主力,以减少将来坚持山区的人力困难。冀中转移冀南及冀鲁豫之部队宜继续南移,准备在青纱帐期从安阳境转入太行山区。冀南主力亦须部分向鲁西转移。
△ 冀中军区领导机关和第27团主力在反敌大“扫荡”中,于威县掌史村抗击日伪军的围攻,毙伤敌300余人,胜利突围。
△ 冀中军区警备旅一部在反敌大“扫荡”中,于馆陶县北阳堡奋勇抗击大量日伪军之围攻,毙伤敌380余人。
15日 朱德于《解放日报》发表《悼左权同志》一文,赞扬左权为民族与人民的解放事业所作的贡献,特别是参与指挥八路军在敌后抗战以及在军事理论、战略战术、军队建设、参谋工作、后勤工作等方面的功绩。
16日 中共中央军委、军委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军队中整顿三风的学习与检查工作的指示》,指出在军队中整顿三风的重大意义和要注意的问题,并根据部队的特点,对前方部队的学习文件和检查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 晋察冀军区第13军分区部队与地方武装,于遵化、玉田、丰润、迁安、滦县地区发动“青纱帐战役”。此役至7月底结束,共歼灭日伪军1600余人,毁敌汽车27辆。
17日 第129师新编第1旅一部在反敌夏季“扫荡”中,于林县东岗伏击撤退之敌,毙伤日伪军200余人。
2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纪念“七七”抗战5周年的决定,指出,纪念“七七”抗战5周年,要庆祝苏、英、美协定的签订,庆祝联合国的团结与胜利;全国军民必须团结一致,渡过目前的困难,迎接将来的胜利;应对抗战死难将士举行追悼大会,以慰死者,以励士气。
△ 第115师政治部发出《关于整风的指示》,要求师、旅两级和各部门主要干部,各自订出阅读22个文件的计划,逐件逐句研究,限8月底完成。确定以总结检讨自己工作的报告内容,作为评定学习成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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