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 中共中央发出《为抗战3周年纪念对时局的宣言》,提出,现在是中国空前投降危险与空前抗战困难的时期,全国应该加紧团结起来,克服这种危险与困难。中共中央声明,我们是始终实践自己的诺言的。要求国民党亦尊重自己的诺言,认真实践其允许过人民与允许过我党的一切政治上与具体问题上的条件,以利团结与抗战。
△ 黎玉于《大众日报》发表《中国共产党与山东抗战》一文,指出共产党3年来在山东抗战中的贡献与作用是:发展了八路军;诚心诚意的帮助了友军;指导了战争;团结了广大群众,提高了群众抗日的积极性;发展了组织,在斗争中起了先锋模范作用。
4日 第120师独立第1旅、358旅等部,在反敌夏季“扫荡”中,于兴县二十里铺地区伏击由兴县城撤退之日军。激战至5日,歼敌500余人。至此,第120师和晋西北新军部队从6月7日开始的反敌夏季“扫荡”作战胜利结束,共歼灭日伪军3000余人,收复了兴县、临县、方山、保德、河曲等县城。
5日 朱德于《新中华报》发表《巩固全国抗日军的团结争取最后胜利》一文,指出在抗战第4周年,全国一切抗日军队,应当更加巩固自己的团结,克服当前的投降危险和严重困难,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武装的与非武装的磨擦。
月初 中共中央军委向八路军、新四军各师和军区发出指示,指出抗战至今对待日军俘虏仍有违反政策纪律的事情发生,这对消除日军士兵中的民族隔阂,沟通双方情感,增加极大阻碍,必须尽力克服。并规定了对待敌军俘虏的6项纪律条例,要求在全军宣布,在各地张贴布告,如有违者均须执行处分。
6日 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出关于伪军工作的指示,指出:孤立日本侵略者,使其不能组织有力的伪军,对已有的伪军进行瓦解工作,削弱其战斗意志,争取伪军对抗日的同情与帮助,争取伪军反正,这是对伪军工作的总方针,是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并对如何争取伪军、瓦解伪军、消灭伪军提出7项要求。
7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政策的决定》,指出目前国际国内形势都处在新的巨大变化的时期中,国际国内存在着许多有利条件,便于我们克服投降危险,争取时局好转。提出全党应执行的17项政策,其中包括军事力量的发展限制在战区、敌后及陕甘宁边区,不向国民党后方作任何可以引起冲突的行动;扩大交朋友的工作,争取友军继续抗战;继续扩大与巩固八路军、新四军及抗日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必须坚决执行中央关于瓦解日伪军的指示,并在今后一年中做出成绩等。
△ 朱德、彭德怀发布对日俘政策的命令,指出日军士兵系劳苦人民之子弟,在日本军阀、财阀欺骗与强迫之下而与我军接触。因此,对日军被俘士兵绝对不准伤害或侮辱,并须以弟兄待遇彼等;对负伤或患病的须给以治疗;对愿回国或归队的尽可能予以方便,使其安全到达目的地;对愿留下工作与学习的应安排适当工作和学校;对愿与亲友通信的应予以方便;对战死或病死的应埋葬,建立墓标。
△ 朱德、彭德怀为纪念抗战3周年致电林森、蒋介石,提出坚持进步,加强团结,坚持抗战,铲除奸邪,斥责谣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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