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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路军简史 1939年5月 |
2011-03-04 15:2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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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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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稼祥、谭政发出关于加强伪军工作的指示,指出敌人正积极组织与强化伪军,各部队应积极执行瓦解伪军的政策,加强对伪军的工作,并对如何做好伪军上下层工作和伪军军官家属工作等作出7项规定。 15日 第115师独立第1支队于灵石县吕家庄、中庄等地抗击进犯之日军,共毙伤敌200余人。 △ 邓小平于《八路军军政杂志》第1卷第5期发表《在敌后方的两个路线》一文,指出在敌后方,中国内部经常发生一些不应有的磨擦,主要是存在着共产党和少数顽固分子的两个不同的路线,前者是使抗战胜利,民族复兴的路线;后者是使抗战失败,民族灭亡的路线。 17日 山东纵队第5支队于本日和31日,先后攻克山东省栖霞、莱阳县城,重创伪军刘桂堂部。 18日 第120师独立第2旅和师直属队各一部,于博野县刘村、宋家庄抗击进犯之日军,毙伤敌近100人,毁敌装甲车1辆。 19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向中共山东分局等发出关于山东工作方针的指示,指出山东今后磨擦会更多更厉害,应准备长期反磨擦的斗争,不要设想让步可以解决问题。在各支队活动区域问题上,应尽力争取有利地区,决不放弃已得地区。已得的政权和财源决不应放弃,并应努力争取新的县区政权。对付顽固分子之无理举动,以态度强硬为原则。除努力巩固和发展山东纵队外,应努力发展地方党,并注意提拔山东本地干部。 20日 晋察冀军区第1军分区部队对侵占易县大龙华之敌发起进攻,歼敌400余人,缴获炮5门和一批枪支弹药、军用物资、机密文件。 21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致电朱德、彭德怀,命令第115师苏鲁豫支队在可能时酌派一部兵力并地方干部,去徐州东南和安徽省宿县、灵壁地区活动,开展苏皖边工作。 27日 中共中央北方局致电郭洪涛等,表示完全同意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山东工作方针的指示,指出在山东必须坚持现有阵地,争取继续向鲁南、皖北、苏北发展。对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逆流,国民党的“限共”、“溶共”政策,必须予以适当的回答。山东纵队各部队应坚决留在现地抗日,不能调走,严拒一切调走之主张。 28日 晋察冀军区第1军分区部队于本日至6月2日,在易县塘湖、白堡等地抗击敌人进犯,共毙伤敌200余人。 △ 郭洪涛电告中共中央北方局,表示同意关于山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的指示,对顽固分子以强硬态度对待,绝不退让。 本月 后方留守兵团颁发《八路军留守兵团各种章程法规草案》、《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参谋工作条例》、《值班参谋工作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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