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国家旅游局将今年旅游主题定为“红色旅游年”。由于“红色旅游”的自身魅力及其潜在巨大市场的吸引,各旅游景点、旅行社似乎已经嗅到了一股金子的味道,纷纷闻风而动,拉开了“红色旅游年”的帷幕。
“红色之旅”既可以寓教于游,使游客在青山绿水间追寻先辈足迹,学习历史、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得到身心两方面的享受;还可以为革命老区发展经济添劲助力,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中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部分地区、部分人有“变色”之嫌,令我不吐不快。
“红色旅游”资源的拥有者有些变了色。在某些地区,红色旅游资源的拥有者为了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运用了“市场经济”的一切手段来进行创收。他们任意篡改甚至践踏革命精神,什么先辈英魂,什么光荣传统,已经被他们统统丢到脑后。在毛泽东一手创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里,正在销售着麻将桌;重庆市文化局斥资百万,准备将红岩先烈的部分革命事迹开发成游戏程序,小萝卜头、华子良等将“变身”为游戏主角,他们说这是对青少年“寓教于乐”;遵义的餐馆则出现了“长征文化套餐”,其中一道菜“一渡赤水”即红烧鲢鱼,寓意当年红军在土城“一渡赤水”。难道在创意者眼里,当年渡江的红军就像这红烧鲢鱼吗?
旅游者也变色。不可否认,在“红色旅游”的主力军中,政府干部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其在“红色旅游”中变色者大有人在。一种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说是“红色旅游”,在星火圣地、革命老区虚晃一枪,甚至连晃都不晃便直奔其他景点,于青山绿水之间徜徉一番,回去大言“红色旅游”受教不浅。一种是挂羊头卖狗肉。借“红色旅游”反腐败教育之名,行腐败之实。白天参观革命博物馆,晚上住着星级大宾馆,桑拿按摩全方位服务,最后都下到“爱国教育”的帐上。还有一种东墙矮了西墙补,旅游花了钱回去乱收费,凡此种种,皆为变色。我真担忧,“红色旅游”是否会变成一场名正言顺的公费大云游?是否会变成滋生腐败的温床?
对此,笔者认为,一是应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红色旅游”景点的管理。二是对于红色景点的管理者应加强教育,使他们首先“红”起来。三是政府对“红色旅游”应慎重审批,并强调“自费”,杜绝以“红色旅游”之名行“公费旅游”甚至“腐败变色”之实。毕竟,接受革命教育、传承革命精神不是靠一两次旅游就能解决的。
作者:张瑞东
地址:河北省威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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