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周恩来总理诞辰125周年,同时也是《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五周年。3月1日,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赵洪权主持召开《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更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殷强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以更高站位抓保护。周恩来崇高精神风范是淮安独特而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好纪念地对于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传统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将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推动《条例》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
会议强调,要以更实举措抓管理。要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保护优先,将纪念地和纪念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明确保护管理的主体,有机融入景区景点、城市街区。在保护好文物与设施本体的同时,努力挖掘背后的红色基因和历史文化,不断提升淮安城市的人文内涵;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主动发现、认领、整改纪念地及周边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更高的站位、更深的视野优化纪念地周边的规划建设,落实好交通组织、环境整治、管理保护等长效管护机制,努力将周恩来纪念地打造成为对外展示新时期淮安形象的“金字招牌”。
会议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抓弘扬。加强对周恩来纪念地的保护与管理,不仅是为了缅怀和纪念周恩来总理,更是为了传承和弘扬周恩来崇高精神风范,凝聚起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磅礴力量。相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深度挖掘周恩来纪念地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社会价值,大力开展史料研究、文物征集、陈列展示等工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更接地气地讲好周恩来故事;要坚持创新发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将周恩来崇高精神风范永远传承下去、传播开来。
《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以伟人命名的地方性法规,今年3月5日是《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此次座谈会既是对《条例》施行五年来的总结,也是对实施效果进行的一次全面评估。五年来,《条例》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条例》的颁布施行在周恩来纪念地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和周恩来崇高品质的传承弘扬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进一步促进周恩来纪念地保护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淮安区、清江浦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委、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市资规局、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市监局、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立法与文史专家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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