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读到毛泽东1968年1月家庭生活收支的详细账,在账目支出一栏列有六项:“月房租费125.02元;12月、1月党费40元;日用消费品92.96元;液化气9.6元;伙食659.13元”,“送王季范、章士钊4400元”。
毛泽东住中南海付房租费,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不是有这个账目在,我还以为首长住房是供给了,因为1955年以前干部都是供给制,直到现在,有许多地方还保留着供给制的尾巴。最令人可感触的是账上明标的用液化气钱。尽管仅仅是9.6元,让我为之肃然起敬。住在中南海,公家的什么不能用,连个人的用气都在账上,你不能不承认,他对自己严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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