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一个事实,我们必须承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市场是不会消失的,而且在经济运行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道理很简单,即便我们取消市场,但从整个全球来看,接近百分之80多的地方仍然市场经济占主体。实践证明:改开前的纯计划经济运行模式,也有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一面。某高校教授,曾用真实材料对改开前进行了总结,他得出的结论是:允许集市和个体养殖等的存在,经济就会繁荣,一旦取消了集市和个体养殖等经营,经济就会困顿。当初马克思提出“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是为了消灭贫困。他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必然导致分配的均衡,也就是说不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我们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他认为“计划经济”可以解决“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可以节约社会财富,使全球保持经济繁荣。实践证明:计划经济能解决生产过剩的问题,但也存在不能回避的问题——生产的物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比如,我们就经历过粮票、布票等据票购买的时期。综上分析,我认为,马克思共产主义的核心是“共同富裕,消除贫富两极分化”。而要达到此目的的前提是“社会财富极大丰富”,而要想实现“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前提是“社会经济大发展”。这个逻辑我们必须清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明确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市场不存在根本矛盾”。从表面看,该说法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但若透过现象看本质,个人认为这一理论却恰恰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很多人不理解,是因为他们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啦。我认为,只要抓住“消除贫富两极分化”“极大丰富社会财富”这两条,在目前,就是抓住了马克思主义中共产主义理论的关键。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目前能“使经济充分发展,且保证不出现贫富两极分化严重”的经济方式就是最佳的方式。那么,如何既要保证“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又要“使经济高速发展”呢?
二
我想到了两个词“公共权力基于市场有限的但强硬的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确保之后的自由充分的市场经济”。我们必须达成以下两点共识。第一,市场经济需要公共权力的参与,但公共权力不能事无巨细地深度介入,公共权力要做的是“划边界”“定行业量”。所谓“划边界”就是公共权力要告知市场经济从业者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质量标准等。所谓“定行业量”是指公共权力要控制某些新兴行业的增加量,主要是防止“投资扎堆”而导致的“生产过剩”以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强硬”的含义是凡出圈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治理,绝不姑息。第二,所谓“社会保障确保之后的自由充分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是让经济能力差的人群有社会保障,而经济能力强的人群在市场中依法自由经营。那么,如何操作呢?
三
社会现实告诉我们:人们获取生存物质的能力是不同的。可能在一部分人眼里,什么都能挣钱,但在另一些人的眼里,挣钱比登天还难。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把社会人群分为两类:经济强者和经济弱者。前者,如各类民营企业家、批发老板等。 后者,如农村的留守人员、城镇靠打零工的居民等。对于有很强经济能力的人群,我们需要做的是画圈子,即通过法律规定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触碰,公共权力的重要任务是引导和监管,让他们在市场中自由搏击就行。对于经济能力很差的人群,则需要公共权力充分调动各种资源,比如,税收、社会资金等,为他们提供就业。前者,叫私企;后者,叫国企。市场下的私企存在的意义是快速积累社会财富,而国企存在的意义是保证不出现贫困人群。还有一条需要注意:人们可以在私企和国企之间自由转化,但一人不能同时兼跨两者。即,我们要么通过私企获得生活资料,要么通过国企获得生活资料,不能同时通过国企和私企获得生活资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那些获取生活资料困难者。这样,我们既保持了社会主义性质,又可以获得高速发展。
四
当然,尽管“国企”能保障不出现“贫困人群”,但由于“私企”的创业能力,还是有可能出现“巨富者”的。如何对待“巨富者”呢?从对社会发展最有利的角度分析,个人认为,最佳答案是“给他们加社会责任担子”。举个例子。比如,某私营商业大佬,身价几百个亿,不用说,他是巨富。我们是“共”他的财呢,还是“充分利用他创造财富的能力”呢?个人认为,从根本上看,还是后者好,因为前者是无泉之水。尽管“打土豪分浮财”很爽,但浮财用完呢?我看,倒不如换个思路:让他领着创造财富能力弱的人群创造财富。这样财富就会像泉眼里的水汩汩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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