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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胜:铭记历史,勿忘国耻,珍爱和平,振兴中华——写在第九个“国家公祭日”之际
2022-12-15 09:41:27
作者:陈景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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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13日是第九个“国家公祭日”,我们通过浏览网络的方式来缅怀这段历史,增加我们的参与度,虽然我们知道南京大屠杀这段历史,但是并不了解这段惨痛的历史,甚至有的人都不知道发生的时间,我就是希望能够通过网络转发让读者朋友了解南京的这段历史,记住这段历史,增强民族责任感。

    在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5周年之际,举国上下同悼死难同胞,是哀悼更是警醒,历史悲剧决不能重演,我辈当勠力同心,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懈奋斗。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初期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华民国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的高潮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被日军大肆纵火和抢劫,致使南京城被毁三分之一,财产损失不计其数。南京大屠杀只是日军暴行中的一例,日军的屠杀恶行无处不在,贯穿了日本长期侵华的全过程。

    正是从85年前卢沟桥头的枪声开始,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中国人民抗日救亡,用血肉之躯筑起新的长城,率先担负起全面抵抗日本法西斯在亚洲侵略扩张的历史重任,率先投入到同人类文明的敌人进行的殊死战斗中。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中国人民同仇敌忾,前赴后继,与世界反法西斯力量并肩战斗,为彻底战胜法西斯、夺取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两个决定”的通过,在我国13亿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之所以把9月3日确定为抗日战争胜利的纪念日,是因为1945年9月2日同盟国联合受降典礼在美国“密苏里”号巡洋舰上举行,日本政府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国作为二战同盟国的重要一员,徐永昌代表中国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接受日本投降,投降书即刻生效。这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真正的胜利。第二天,也就是9月3日,消息传回国内后,中国人民举国欢庆抗战的胜利。因此就把这一天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其实早在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发布了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通告,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定为9月3日。并在1999年再次确认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地位。再到2014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的形式,最终确定了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的纪念日。

    “两个决定”充分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纪念日和设立公祭日,祭奠、纪念在抗日战争中死难的同胞,学习和发扬先辈在战争年代所表现出来的革命精神,并使之代代相传,这是对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将激励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对生命的敬畏和对人的尊重,是政治文明的进步。历史是不能忘记,也是不应该忘记的,这是一个民族自强不息的血脉精神的传承,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纪念日和设立公祭日,表明国家对历史的严肃思考。革命前辈浴血奋战,保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取得了抗战的胜利,其优秀品质可贵,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应该大力弘扬和纪念。“两个决定”将抗战文化提升到了国家层面,研究透这一课题、纪念好这两个日子,把抗战精神发扬光大,对重塑一个民族的信仰是十分有益的。有了纪念日、公祭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牢记历史,激发后辈们的爱国热情,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绝不能让历史重演。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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