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碑》高2.1米,宽0.92米,耸于岑松街头(1965年修筑谷三公路,石碑被民工深埋于公路底下。1998年三穗、剑河两县重立于龙家沟坳)。在团结抗日这面大旗感召之下,它标态着寨头与巴冶、报京、岑松等附近村寨世代互相仇杀的历史结束。这是苗族人民和侗、汉等族人民觉醒起来,争取民族团结的胜利,也是地方政府和各级官员为边区各族人民在历史上做的一件大好事,应像其它光辉的抗日事迹一样载入青史,让《醒碑》的精神,将永传后世,光照千秋。
(三穗县文物局吴政科 摄)
(本文写于1995年4月,修订于2015年5月25日,作者系三穗史志办退休干部,责任编辑:杨汉忠) 注释:本文根据历史文献、地方档案、1988年《寨头苗族志资料汇编》和参考淺践《醒碑〉始末》一文
附录:
醒 碑
贵州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所属之剑河县岑松、苗榜、乌沟,三穗县巴冶、寨头、报京,山深箐密,汉、苗杂居,民元以还,惑谗忘谊,互起械斗,焚杀抢掠,田园荒芜,宵小乘之,患无宁岁。芦沟桥事变起,日本帝国主义者实施大陆政策,陷我平、津,横肆凶暴。三穗县长储琢轩凛于抗战建国之艰,首惟安定后方是赖,周历边荒,宣扬党国威德;慰其疾苦,访其俊彦,教学而授聪,感诚而动义,历时年余,屡平衅端。民国二十七年秋,会同剑河县长高焕升,击溃万匪秀木,生擒周匪老培,杨匪岑中,呈报伏法。后召集剑河县第一区副区长兼岑松、苗榜、乌沟联保主任唐干谋,三穗县第二区报京联保主任周国清,第一区寨头壮丁队队长万义和,第三区巴冶壮丁队队长万志巍,暨剑穗两县边区各地保长 、绅耆、父老昆季,聚饮岑松,沥胆言和,誓敦旧好。各寨人士以匪患渐平,农事克举,人力物力概归国用,非释嫌修好不为功,恐今后或有萌衅者,公请立石,以昭信守。余见其血枕,纳其意,记其事,而系人辞曰:
盘山之阴,剑河之阳, 笃生苗汉,共启鸿荒。 系维苗汉,为黄之胄。 边徼流迁,风习以陋。 北辙南辕,互失太和, 召彼凶谗,同室操戈。 村舍骚然,奔狼突豕, 覆雨翻云,莫之能止。 宵小窃发,为暴为戾, 日寇乘之,田园荒敞。 大厦将倾,谁与共擎。 憬然觉悟,相期更生。 痛饮掬诚,矢联夙好, 安分勤业,永资互保。 边患克平,伊谁之力? 赫赫威德,同饮党国。
贵州省第一行政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 华 洸 剑河县县长 高焕升 三穗县县长 储琢轩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 日
告民众书 诸位父老昆季姊妹: “人必自悔,而后悔之;国必自伐,而后伐之。”这是狠毒的日本侵略我们的真正理由。我们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关系,终于上年十一月间聚饮岑松,释嫌修好,具见我们炎黄世胄,是最能爱好和平的,是最能爱互助平等的,是最能将信修睦、群合群力而自觉自拔的。我们有了这种精诚互助,自爱自拨的精神,对地方必须剿灭土匪,以安闾阎,对国家必须打倒侵略我们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者,以巩固我们祖宗的基业,才不愧我们互誓言和的价值。 现在根据诸位立誓言和之意,撰成《醒碑》,举行竖碑典礼,自然希望这块碑能够后世,替地方国家造福。今而后,倘有不孝之徒,重演同室操戈之惨,不特诸位共弃,亦系全国之公敌。愿大家互相竭诚,贯彻盟誓,地方幸甚!国家幸甚! 贵州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 华 洸 剑 河 县 县 长 高焕升 三 穗 县 县 长 储琢轩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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