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陈先达
在实际生活中,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自己的社会责任。他们的社会责任就是他们的工作目的。一个厨师钻研烹饪技术,提高厨艺,一个木工提高工艺,制造最好的家具,一个理发员研究发型,提高技术,皆为使顾客满意和高兴。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可以说,各行各业的从业者都知道自己工作岗位、自己承担的责任。作为高校人文社会学科的教员,我们不是同样应该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吗?德国哲学家费希特写过一本书《论学者的使命》,谈的就是学者的社会责任问题。学者不一定都当教员,但教员应该兼备学者的品格,懂得自己的社会责任。
说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前沿,十分确切。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毛泽东的《青年运动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演讲中关于“系好第一个扣子”的名言,都是论述青年重要性的。高校有两千多万在校学生,接受各个层次的专业教育,每年都有几百万应届毕业生。他们是未来中国的精英。不仅专业水平重要,政治立场、价值取向更重要。他们的状况如何,与未来中国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我们的大学生代表中国的未来。未来的中国,掌握在他们的手中。我们一定要让半个多世纪以前杜勒斯的“魔咒”落空。
如果说,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那教员就是坚守前沿的战士。战士当然是个比喻,说明责任重大,而非要金刚怒目。当我读到孔子《论语》中“乡愿,德之贼也”时,有点吃惊。在我的印象里,孔圣人一贯主张温良恭俭让,可他却如此旗帜鲜明地反对不分是非的乡愿作风。孔子终究是圣人,他并不过激。他既反对“乡愿”,又说“过犹不及”。由此我想到,我们处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如果我们不作为或乱作为,祸害无穷;但又要有水平,道理一定要讲清、讲明、讲透。空话、大话、套话,无济于事,甚至适得其反。战士的水平决定于枪法,而我们的水平决定于是否能有的放矢。
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应该是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各个专业的共同任务。人文社会科学不同专业,各有自己特有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内容。但人文社会学科又有共同点,即任何人文社会学科专业都有一个指导思想问题,不可能非意识形态化,不可能价值中立。历史学有历史观问题,新闻学有新闻观问题,文学艺术有文艺观问题,社会学有社会观问题,如此等等。“观”,是全局性问题,是关系这门学科的基本立场、价值取向、研究方法和结论的客观性问题。可以说,“观”是人文社会学科的灵魂。
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强调的是指导。指导不是取代,也不可能取代。任何一门具体人文社会学科都有自己领域中的专门学术问题。各专业的学术问题,应坚持“双百方针”,进行自由平等的学术探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不是拒斥学术探讨,更不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取代各门学科的学术问题的研究和结论。专业问题是专业性问题,马克思主义不可能越俎代庖。从根本上说,巩固马克思主义在人文社会学科的指导地位,就是强调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只要这样做,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就能坚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或者说就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守住意识形态前沿。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可以说是前沿的前沿,这是由这门学科的内容和任务决定的。这门课直接讲授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任务重大、艰巨而且困难。在某些专业课教员看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没有学术含量,是“卖膏药”的,这是由学科壁垒形成的误解。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门课的学术水平要求,决不比其他专业课低。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能够结合中国实际,能够结合社会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讲正确、讲深透、讲出新意,并不容易。我一生在高校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工作,深知其中艰辛。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功效,不能仅仅归结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问题。它要求人文社会各学科的相互配合,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但更重要的是,它同时是一个社会性问题。我们处在发展最快的年代,是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叠加和纠结的年代,又是一个开放的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学生能从各个方面得到信息。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尤其是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负面问题,不可能不影响到学生。教员在课堂上不要无原则地发牢骚、骂堂,特别是抹黑,这种要求完全应该,符合教师法,也符合作为一个教师的道德底线。但我们无法隔绝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受到来自外界的信息和影响。教师无力解决社会存在的问题,清除引起不满的社会阴暗面;也没有什么魔法让学生闭目塞听。杜绝学生从不同的渠道受到影响,在互联网时代几乎不可能。但教师有教师的责任,我们既要增强自身使命感,守住高校这个意识形态的前沿;又要有能力守住这个前沿。责任是使命,能力是水平。所谓能力,就是要讲清道理。
在讲课中,要着重提高学生的辨别能力,知道如何分辨是非对错;要培养能分辨是非对错的立场、观点、方法,培育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不是给学生一桶水,而是舀水的勺,可以使学生终生解渴。当然也要结合课程有关章节,以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对学生们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讲明白、说清楚。不要回避现实,要敢于面对问题。我以为,凡是问题都是可以分析的,可以在理论上找到答案的,否则不成其为问题。问题总是与问题的回答相关,而回答会有是非对错。关键在于我们要研究,而且有些问题要发挥集体的力量共同研究,这就是创新团队。经验证明,照本宣科、教条式灌输,往往事倍功半,甚至会产生拒斥心理和逆反心理。一定要抓住问题,把道理讲到学生的心坎里去。如水灌园,泽及根底,把讲课当作一门艺术。
要守住高校这个意识形态的前沿,教员本身应该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如果自己东倒西歪,不可能要求学生站直;再则必须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可能。意识形态问题的争论中有理论问题,既不是文人相讦,更不是村妇吵架;在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和解释中,同样存在理论问题,存在真理与谬误问题,不是各是其是,各非其非。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不同话语权的争夺。而话语权并非制造概念,其背后是由不同理论支撑的;对社会问题的观察和解释,同样存在理论问题。
政治思想理论课当然要着重进行基本理论教育,进行正面的、积极向上的教育。要让我们的学生看到我们的先烈创业之不易,看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途。这决不是西方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诬称的“洗脑”或“辩护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讲是非、讲道理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它的批判锋芒指向与社会主义本质不符合的东西、与人民根本利益不符合的东西、与中国共产党的本质不符合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必须能对某些不合理的存在之所以仍然存在、如何改革,给以科学的、合情合理的解释。这才是理论教学。理论是有感召力、有感情、有感染力的,真理是能打动人的。只有理论才有说服力,只有创造性的理论才具有最充分的说服力。马克思的名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这些我们都耳熟能详。
在课堂上,不可能不涉及当代中国政治和理论中的重大争论,因为学生就生活在社会中。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最关心的是肚子问题。当国家开始走出贫困,人们越来越关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问题。这种关心与追求本身是合理的,但其中存在复杂的政治问题和理论问题。就我所读到文章来说,公开主张在中国要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的学者不多见。虽然有个别人宣称,“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救中国”,和者实寡。但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问题上仍不时会有杂音。这些观点,对我们一些没有政治经验和生活经验的年轻学生,会产生影响。
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领导层都不能拒绝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这应该是现代国家的共识。一个压制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国家,最终必然失败。但我们必须理解,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不是抽象的“共名”,不是单纯的概念,而是有实际内容的。它的内容决定于一个国家的社会形态的性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民族的文化传统与现实。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维护广大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武装斗争,不少革命先烈就是为建设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的新中国而浴血奋斗。在社会主义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原来奋斗争取的东西,并逐步走向更高的水平。
我们并不讳言,路并不平坦。在左的路线下,我们有过“反右”“文化大革命”错误,这个教训应该牢记。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保障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方面我们在逐步改进。特别是近十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倡导依宪、依法治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尽管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但我们正在朝前走。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是一个人建成的。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如何有效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权和自由,既有理论问题,又有实际政策措施问题,应该欢迎任何建设性意见和批评。我们要向学生说明白,历史唯物主义者并不否定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上取得的成就。《共产党宣言》中肯定,“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曾经赞扬“给资产阶级现代统治打下基础的人物”的启蒙精神。毫无疑问,资本主义制度比起封建社会的专制、等级、特权、人治是历史的进步。但当代资本主义的现实与资产阶级先驱者的启蒙主义的理想,并不完全符合,恩格斯甚至说它是启蒙主义的“华美诺言”的“讽刺画”。我们可以借鉴和吸取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中的积极因素,但我们反对把它说成是普世的、唯一的模式。“革命输出”论是错误的,“民主输出”论难道就正确吗!
正因为这样,我们一定要向学生指明,不能停留在第一层面,即要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而不管它的实质内容。这会落入“普世价值”论的图套。一定要同时深入第二层次,即要什么性质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我们不能抽象地提问题:你要不要自由?在当代世界,没有人不要自由,甘愿被奴役的人是没有的。可要什么样的自由,却大相径庭。马克思说过,“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实现自由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还说,“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可见各种自由向来就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权利而已”。
自由人人需要,关键是谁的自由,什么样的自由。应该懂得区分自由和什么样的自由,多数人的自由和极少数人享受的自由。西方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双重标准,暴露了它们的虚伪性。在中国,只要有人敢于在“自由”问题上对社会主义叫板,就被冠以“斗士”,受到热捧,是非对错已经无关紧要。把这种人称为“民主斗士”,实在缺少理性思考,有点太离谱!我们要防止个别人在群众对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正当要求中夹带私货,甚至意有所图。我相信,把问题像剥葱似的层层剥开,一定能讲清、讲透。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理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