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务之急,组建名称番号和军长人选,国共两党求同存异。
改编红军及红军游击队,首要问题是先落实军长人选。国民政府虽同意将中共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一个军,但国共两党又为该军军长人选激烈争论。国民党方面提出由陈诚或张发奎出任新四军军长一职,共产党方面则坚决反对,并提议由叶剑英或彭德怀担任军长,国民党亦不赞同。
在上海,周恩来遇到从海外返沪请缨抗战的北伐名将叶挺。叶挺主动请缨集合南方8省的游击队,并向蒋介石建议,为了继承当年北伐铁军的光荣传统,叶挺提出改编后番号叫“新四军”。蒋介石接受了叶挺的建议,番号则得到了国共两党的认可。
10月1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宣布,南方8省14个地区(不含琼崖)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军长叶挺。
从浙南出发向安徽歙县岩寺集中的新四军2支队所属部队
叶挺于1937年11月3日到延安,向中共中央报告新四军的筹建工作。在欢迎大会上,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欢迎叶挺担任新四军军长,叶挺表示“一定遵照党所指示的道路走”。
中共同时决定成立以项英、陈毅为正副书记的军委新四军分会,以加强党的领导。1938年1月6日军部移驻南昌。随后,主要领导人分赴各游击区传达中央指示,做好部队集中改编工作。把由各红军游击队改名的“抗日义勇军”等抗日武装改编为新四军,组建新四军的四个支队。从1938年1月中旬起,项英、曾山、陈毅、黄道、张云逸、赖传珠等先后到湘赣边、赣粤边、闽浙边向三年游击战争的红军游击队指战员,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并就国共合作、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的问题作了动员。到1938年3月,南方8省的红军游击队,在高度分散,交通、通信联络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胜利完成了下山、集中改编为新四军的任务。
四、燃眉之急,组建后多次商谈建制编制、干部配备和军饷拨付。
中共中央在《南方游击区谈判改编时应坚持的方针》中指出:“湘鄂赣边区傅秋涛等派至武汉谈判代表,承认(国民政府)武汉行营派军需主任、副官主任等许多人到部队中去及其他许多不利条件,完全错误。” 在后来的国共谈判过程中,国民党方面又屡次提出派人到新四军中任职。对此,中共方面表示:除叶挺以外,新四军的各级领导干部配备均由共产党负责,国民党不得安插任何一个人,不能干预新四军的一切内部人事;并提出由项英任新四军副军长,张云逸任参谋长,周子昆任副参谋长,袁国平、邓子恢分别任政治部正、副主任,陈毅、张鼎丞、张云逸、高敬亭等分别出任四个支队司令,新四军归八路军节制。但蒋介石除认可了四个支队司令的任命外,其他均不同意,指出:南方红军游击队不能照八路军的办法改编,不能先委任师、旅长,延安提出的干部名单不能同意。中共谈判代表及叶挺与国民党方面进行多次交涉、磋商,至 月下旬,鉴于当时抗战形势紧急,国共双方都作了一定程度的让步。中共方面同意新四军不隶属于八路军,由其所在战区直辖;国民党方面同意新四军单独组成一军,国民党不安插任何一人。至此,名义上新四军归所在战区直辖,而实际上中共取得了对新四军的独立领导权。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又抽调赖传珠、李子芳等一大批干部参与新四军的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强化中国共产党对新四军的绝对领导,中共中央政治局还决定成立了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和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新四军分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对新四军的领导机构,以项英、曾山、陈毅、方方为中共东南分局委员,项英为书记;以项英、陈毅、张鼎丞、曾山、黄道为新四军军分会委员,项英为主席。
在具体编制方面, 10月下旬,叶挺到延安时,毛泽东向他提出中共中央对新四军编制的具体设想为两师四旅八团,并希望他以这个设想为基础,去做蒋介石、国民党军委会的工作。
11月21日,叶挺按中共中央的意思向蒋介石提出新四军的编制方案,遭蒋坚决拒绝,并说必须派人检点新四军,按枪炮的多少决定编制,并“提醒”早已脱离中国共产党的叶挺要注意自身安全。鉴于双方存在重大分歧,叶挺当即提出辞职。蒋介石只好要叶挺与陈诚、何应钦等人继续商谈此事。此后,关于新四军下辖四个支队还是七个支队,支队之上是否再设置两个纵队等编制问题,中共代表团及叶挺在武汉与何应钦等进行多次磋商。当时由于南京即将被日军攻陷,国民党方面急需解决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问题,双方谈判加速,很快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新四军军以下不设师、旅,只设四个旅级支队,下辖九个团。结果一方面并未按中共要求设立师级单位,另一方面又比中共原先设想的八个团还多了一个团的编制。
在军需军饷和武器装备方面。叶挺在被国民政府任命为新四军军长时经何应钦批准,领到了5万元“开办费”。1937年11月20日,叶挺在叶剑英的陪同下面见蒋介石商谈新四军改编之事,要求蒋介石拨给集合费和整理费共万元。而蒋介石虽同意新四军的伙食可由地方政府承担,但不同意立即拨发新四军经费。
1938年1月周恩来等致毛泽东电中指出“要叶挺继续向陈诚请求增加经费至少10万元以上” 。而实际上改编后新四军的给养只相当于国民革命军一个丙等师的标准,且时常拖欠经费。中共谈判代表及叶挺虽与国民党当局力争,但仍无济于事。为改善武器装备,新四军只得派人到海内外募捐,以弥补经费的不足。
在防区范围方面。毛泽东多次强调“南方各游击区,是今后南方革命运动的战略支点,这些战略支点是十年血战的结果,应该十分重视他们”。中共谈判代表团据此提出游击队整编完成后要将三分之一的部队驻留后方。而国民党则欲趁改编之机拔去中共在南方的这些战略支点,故而坚持游击队整编后必须全部开赴抗日前线。后在国民党不再坚持向新四军派遣干部的前提下,1937年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代表团和长江局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不必再留三分之一的部队在后方,部队整编完毕全部集中开往抗日前线,在南方各地只设留守处、办事处。1937年12月底,中共中央批准了关于新四军组编的具体方案。国民党军委会亦于1938年1月初正式核定了有关新四军的编制、薪饷及干部配备问题。至此,新四军正式创建,到1938年3月份整编完毕时,全军共有10300人,6200支枪。新四军的创建实现了南方红军各游击队由分散到统一,从地方游击队武装向正规部队的历史性转变;新四军也从此成为一支重要的抗战力量。
参考文献:
1、《新四军的组建与发展》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出版 2、《国共之争与新四军创建论析》 杨林生 豆丁网 历史教学 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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