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为了维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下发“文物保函〔2014〕2467号”文件,批准李大钊故居保护规划编制立项,文件四项条文,明确要求河北省做好各项准备、规划工作,更好地保护好李大钊故居,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独特作用。
李大钊故居位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是冀东一座典型的穿堂院形式的砖木结构的建筑。这个宅院平面布局是南北长方形,南北长约50米,东西宽18米,占地面积909平方米。坐北朝南,分为前院、中院和后院。由中院往北至后院又分为东西两个半院。后院中间有一道隔墙,李大钊住东半院,西半院由其叔祖父居住。我们在东半院看到了李大钊夫妇及其母亲居住的环境及遗物。西半院如今已辟为李大钊革命事迹陈列馆,陈列着李大钊生平的照片,手稿、书刊、遗物及有关资料。
李大钊上学时,启蒙老师曾给他起名叫李耆年,字“寿昌”,意在希望他能长寿。但年长后,他自己更名为“大钊”。钊者,刀也。大钊者,大刀也。他立志要用大刀铲除人间不平,为国家,为民族披荆斩棘,奋身前行。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为缅怀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的先烈李大钊,1958年7月1日,在大黑坨村建立了李大钊故居纪念馆,并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修复工作。1976年唐山大地震,李大钊故居受到了严重的破坏,1978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维修。1982年7月23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举国上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河北省文物局上报了《关于李大钊故居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2014年8月20日,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4〕2467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李大钊故居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全文如下:
关于李大钊故居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467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李大钊故居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冀文物字[2014]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李大钊故居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价值和现状评估,特别是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评估。 (二)合理划定保护区划,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重视文物安防、消防、防雷、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文物安全。 (四)加强展示利用和管理规划。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的关系。通过对文物的合理利用,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作用。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李大钊故居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