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江西横峰2013年1月30日电(叶若林)笔者学习2008年横峰县民政局《民政志》编撰委员会编撰的《横峰民政志》时,发现有文字和图片记载,横峰县民政局珍藏一份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政府颁发的结婚登记证。
结婚登记证用毛边纸石印而成,长15厘米,宽8厘米,无花纹图案,字迹清楚,写有结婚男女双方和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和住址,同时还有乡苏主席的签名、图章及“关田门乡苏政府”的圆形印章。这份结婚登记证是一九三四年三月七日由葛源区关田门乡苏维埃政府填发的,结婚登记证上男方为吴贤梅,十九岁,女方为刘秋梅,十八岁,结婚登记证字号为第十三號。
这份文物,对于研究土地革命时期“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地名区划等民政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该文物系横峰县民政局优抚股在考查优抚对象时发现,现由该县优抚股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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