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按劳分配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农业建设发展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推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一平二调”“一大二公”旧体制发起挑战,主张打破农业生产“吃大锅饭”的状态。习仲勋明确指出:“要全面建立生产责任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的结果证明,这个办法对促进生产有积极的作用,应当认真试点并由点到面推行。”在习仲勋积极倡导下,广东省各地区农民群众探索了诸如“三定一奖”(定工、定产、定成本、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五定一奖”(定劳动、定地段、定成本、定分工、定产量、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以及“产量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广东农业生产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注重发挥地缘优势,开创农村发展新气象。习仲勋要求各地、县要建立农业商品生产基地,特别是要加速珠江三角洲27个县、市农业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1979年6月,习仲勋到宝安地区视察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情况,对该区建设鲜活农产品商品基地给予极大肯定,他说“什么值钱你们就生产什么”,鼓励宝安地区农民发挥人文和地缘优势,与香港市场需求相互衔接,进而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自身收入。1980年底,广东省农村地区出现了盖新房多、购置耕牛农具多、重视科学种田多的“三多”现象,呈现出充满活力的繁荣景象。
习仲勋“三农”战略观倡导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原则,主张多劳多得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不断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体现一种“跳出‘三农’抓‘三农’”的发展新思路,这是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实践典范,更是发展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代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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