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梁政权成立后,刘志丹、习仲勋等陕甘边领导人把廉洁当作头等大事,制定了严格的法规制度。
刘志丹说:“群众最痛恨反动政权的不廉洁,无官不贪。我们一开始就要注意这个问题,穷要有骨气,要讲贞操,受冻挨饿也不能取不义之财。”
陕甘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为红二十六军制定了《暂行条令十八条》,规定:临阵脱逃、破坏武器、强奸妇女者判死刑;缴获胜利品不缴公者,视其情节轻重判劳役或死刑。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制定了“凡一切党、政、军干部,如有贪污十元以上者枪毙,贪污五元以上者开除党籍,贪污五元以下者开除军籍。”陕甘边区赤卫军总指挥部制定的《赤卫军暂行简明军律》规定:侵犯劳苦群众利益者、强奸妇女有证据者处死刑,强奸未遂者罚苦役半年,无故打骂劳苦群众者斟酌情形轻重罚以一月以上三月以下之苦役。这些法规的实行,受到了边区群众的热情称赞。
刘志丹、习仲勋、朱紫卿等陕甘边领导人在执行制度上也很严格。1934年2月,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在工作检查中,发现南梁粮台出现短库,对负有责任的管理员李海银判处死刑(后因群众求情赦免,也查清了问题)。1934年2月25日,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在四合台成立时,选举从横山县逃荒到南梁、家境贫困的张步清担任陕甘边区革委会土地委员长,没想到,后来张步清在分配土地中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改变,开垦了大片荒地,还雇人耕种,便对土地革命斗争不积极、不热心了。当刘志丹批评他时,他还十分有理地辩解道:“白手起家,自食其力嘛!他们(指地主、富农)和我一样,有什么可以分的。”刘志丹听了非常生气,对习仲勋说:“你不把土地委员长换了,看土地革命能搞下去吗?”习仲勋和革命委员会研究后,撤了张步清的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处劳役两个月。让从杨虎城部队里逃出来的、靖边县年轻小伙子李生华暂时担任土地委员长。南梁政府成立时,李生华被选举为陕甘边区苏维埃土地委员长,由于他有文化、工作积极认真,使南梁的土地分配工作进行地很顺利。
南梁政府要求,在平时工作中,每个工作人员一般尽可能地不到老百姓家中吃饭,以减少打扰,减轻群众负担。如果吃了群众家中的饭,一定要按标准付给伙食费。这项制度,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战士,都坚持做的很好。由于南梁政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和群众心贴心。南梁的人民不由得从心底里称赞道:“日头上来端上端,志丹来了晴了天,南梁政府没贪官,哪个百姓不喜欢!”
资料来源:
1、习仲勋《群众领袖民族英雄》,《人民日报》,1979年10月16日。 2、王世泰《回忆我的红军生涯》,1993年2月。 3、习仲勋《难忘的教诲》,《人民日报》,199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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