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后,我国继续大力倡导和推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84年10月31日,邓小平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山友时强调:“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1988年12月,他在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时强调:“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我们向国际社会推荐这些原则来指导国际关系,首先我们两国之间的关系要遵循这些原则,而且我们同各自的邻国之间的关系也要遵循这些原则。”
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实践者,并于1975年将其载入国家的宪法中昭告于世界,成为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
70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被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广泛接受和履行,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并且清楚地证明历久弥坚、始终具有伟大生命力。到目前为止,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已经同183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在当今新的国际国内的严峻形势下,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思想体系的对立和斗争中,对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争取长期和平国际环境,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正是基于以上始终不渝的坚定信念,根据国际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40至70周年每逢10周年的6月28日这一天,中国政府都要举行纪念大会,加以隆重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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