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府的要求。②
装备及训练陆军30个师是租借法案援华之初所定的三项重点之一。开罗会议期间,史迪威曾为中国拟定了一个装备90个师的计划草案,但是至战争结束前后,实际落实的计划为装备国民政府所辖中国军队39个师。这39个师,主要包括中国远征军30个师,驻印军(Y部队)5个师,云南新军(Z部队)3个师,外加学生军1师。据台湾学者统计,先后接受美式装备与训练的中国部队为:新1军、新6军、第5军、第2军、第8军、第13军、第54军、第53军、第73军、第74军、第71军、第94军、第18军,每军下辖3个师,共计39个师。③虽然训练和装备的计划是在战争末期制订的,但这一工作的完成却是在战争结束之后。另据大陆学者统计,由美国租借物资装备的国民党军队至少应有44个师。在这些部队中,除新1、新6两军和中国远征军的16个师参加过缅北战役之外,其余部队装备好之后几乎未与日本交火,就投入了内战,并且主要投入到东北战场。④
除了向中国空军和陆军提供援助之外,美国还帮助国民政府重建海军。1944年1月,国民政府向美方提出租借舰艇8艘的计划。美方原则同意租借4艘驱逐舰和4艘扫雷舰,并确定于战后无须交还。1945年2月,国民政府派出官兵1060人赴美培训。1946年中,完成训练的官兵将8艘舰艇驶回中国。⑤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21日,杜鲁门正式宣布停止执行“租借法”,但对华租借却一直延续到1947年才告结束。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依据租借法案向38个反法西斯同盟国提供了500亿美元以上的实物和劳务援助,中国作为主要盟国之一仅得到了其中1602亿美元(包括战后),占美国全部对外租借援助的32%。⑥虽然从排名看中国位于英、苏、法三国之后占第四位,但所得援助实在难与前三国特别是英、苏两国相比。⑦
关于中国战时所获租借物资,美、中两国的统计有较大差距。据《美中关系白皮书》统计,从1941年5月至战争结束,美国援华的租借物资及劳务总计约为846亿美元,其中枪炮弹药、飞机、坦克、车辆、船舰及各种军用装备价值为517亿美元,其余基本为工农业商品和各类劳务开支。⑧国民政府驻美物资供应委员会根据美方《起运付款之物资通知书》所统计的援华数额约为685亿美元。国民政府财政部根据该会提供的租借物资船运综合账得出的数额约为598亿美元。 ①造成美中双方统计差距的原因可能是,部分物资经美军直接拨交中方,未经中方供应委员会;此外,中方的统计似乎也未包括劳务费用在内。
从军事租借物资援华的过程来看,从1941年中至1943年底,在中国抗战最困难、最需要外援的阶段,中国所得的援助甚少,根据美方统计仅为201亿美元,其中还包括2540万美元的运输费用。②从1944年初至1945年抗战结束,中国获得的租借物资约为645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物资是在1945年初史迪威公路通车之后才运往中国的,而这时美国援助的目的和作用都开始发生转变。这一年年初,赫尔利对蒋介石说:“等到对日战争结束时,你那些装备精良的师团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战胜共军了。”③从抗战结束至1947年底,国民政府继续从租借法案下获得6947亿美元的军事援助,加上美国以其他各种方式提供的军事援助,国民政府在战后所获得的军援事实上已超过战争期间所获得的军援。④
四、简短的结论
中国国民政府争取德国、苏联和美国的援助并与这三国进行军事合作,是在中国抗日战争的不同阶段相继开展的。作为三个案例,它们各有不同的双边关系背景,面对特定的不同环境,也各有不同的合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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