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1月10日,原苏浙军区副司令员叶飞被任命为刚刚组建的新四军第一纵队司令员,奉命率部北进。1946年1月7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山东野战军,部队划归建制,并按照命令进驻津浦铁路线山东泰(安)兖(州)段。
当时,在宁阳县华丰地区驻扎着日军华北方面军第十一独立警备队,司令官洼田武二郎少将辖6个大队,共3000余人。他们接到国民党密令,准备到济南缴械。叶飞司令员当即命令第三旅迅速占领大汶口以北有利阵地,阻止包围北撤之敌,迫其缴械。
叶飞司令员亲自出马,在宁阳县东庄乡南故城村与57大队大队长海野谈判。他语气坚定地说:“你们已经投降了,按照《波茨坦公告》,你们必须向我们缴械,别无选择!”
海野见叶飞司令员态度坚决,只好表态:“我们只能留下500支枪,一批子弹和40挺机关枪。”叶飞立即将谈判结果向山东野战军司令员陈毅作了汇报。陈毅担心如若我军强攻,煤矿会遭受战火破坏,便指示说:“这次谈判适可而止,先放他们撤退,再在途中进行拦截……”
1月23日清晨。日军集中部队和几十节车皮的军用物资在离华丰西十几华里的东太平庄附近集结。叶飞当即令一纵二旅将其包围,又和日军进行了第二次谈判。
这次,叶飞派出二旅参谋长冯少白前往。洼田武二郎让他的副官出面商谈,自己避开了。冯少白见日军在耍滑头,就怒斥道:“如果不把这四十几节车皮的武器交出来,我们就按国际法将你们就地俘虏。”最终,洼田只得照办。
叶飞把谈判情况电告陈毅司令员。当晚,陈毅便命令第一纵队继续追击敌人,把日军的轻武器全部缴下。于是,叶飞亲自率领部队,在茫茫夜色里向大汶口北面的泰安方向追去。
1月25日早晨,跟踪追击的第一纵队第二旅的指战员将日军又包围在北集坡以南、北大吴以北的洼地。第三旅的七团、八团也早已奉令从泰安南下,挡住了敌人前进的道路。叶飞再次安排冯少白与日军谈判。洼田听到我军要他们缴出全部轻武器,显出很为难的样子说:“我们给的武器不少了,剩下的要上缴给国民党,不然我们难以交账!”
一时半会儿没谈出结果来,叶飞决定再对日军施以重压,便让冯少白传话说:“我们已经占领了附近的山地,并控制了这里的水源。你们只有缴械,别无出路!”洼田向四周一看,绝望地命令部下放下了全部武器。
就这样,新四军第一纵队共收缴日军野炮11门,步兵炮2门,迫击炮3门,掷弹筒47只,重机枪25挺,轻机炮31挺,步马枪800支,各种炮弹30.1万多发,手榴弹4140颗,坦克2辆,汽车37辆,以及通信设施、炸药、被服等大宗军用物资。这些装备在以后的解放战争中,为我军最终夺取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叶飞三缴日军军械,也成为宁阳流传至今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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