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底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就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表明国家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那么,发展红色旅游是如何规划的?本网记者特地采访了中央与国家有关部门领导。
记者:《纲要》对发展红色旅游总体规划是如何安排的?
李盛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纲要》的规划期确定为2004至2010年,主要考虑是便于当前尽快启动实施,又可以与即将开始的“十一五”规划的期限相衔接。规划的实施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4年至2007年。这一阶段以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左右“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初步形成红色旅游发展的框架。
第二阶段为2008年至2010年。这一阶段主要是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实现规划目标,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
记者: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在哪里?
李盛霖:200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2006年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新中国奠定了重要基础,也对世界各国人民取得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争取世界和平的伟大事业产生了巨大影响。长征的胜利是中国革命转危为安的关键,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历史命运,体现了卓越的革命精神,已成为党和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用抗日战争胜利和长征胜利作为红色旅游的开篇,需要我们集中力量,抓紧工作,努力为发展红色旅游起好步、开好局。
这次《纲要》制定了7年的发展目标。需要说明的是,发展红色旅游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社会情况,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是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我国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极其丰富,也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坚持保持传承和开发利用,因此,发展红色旅游需要我们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开拓创新,与日俱进,在新的形势下,不断提出新目标,努力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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