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广西、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泛珠三角”九省(区)旅游局在广东中山市共同签订了红色旅游合作发展协议。
协议内容有:一是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各成员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和探讨区域旅游合作的重大问题、具体策略和保障措施;二是启动实施“泛珠人游泛珠”红色旅游计划。共同开展实施居民互游红色旅游活动,互推体现旅游惠民及民生的“三优”旅游产品。以优惠价格、优良产品、优质服务,共同推出面向“泛珠三角”地区广大游客、体现旅游惠及民生的众多红色旅游产品,拉动和促进旅游消费;三是共同打造和向国内外推介“泛珠三角”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产品;四是加强联合促销,塑造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和统一品牌,推动无障碍旅游,实现区域旅游市场一体化;五是建立区域红色旅游人才交流培训制度,互通师资、互派学员,促进区域内红色旅游人才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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