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获悉,为弘扬沈阳劳模精神,传承劳模事业,展示市以上劳动模范的成长经历和精神风貌,市总工会决定,筹建“沈阳市劳动模范纪念馆”。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市级以上劳模文物、资料。
这次征集划定在建国以来的全部时段,征集对象重点放在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典型劳动模范身上。据介绍,凡是记录和反映劳动模范成长过程的音像资料,报刊、杂志、文学艺术作品,劳动模范使用过的设备、工具。 劳动模范曾经佩带过的奖章、证书、奖状,撰写的回忆录等都在征集范围中。
征集的文物、资料,属小型工具、设备(或模型)、学习、工作记录、服装、鞋帽等生活用品,图片、文字和音像资料等,直接由“纪念馆”筹建办公室接收。大型设备、建筑物等实物,请知情者提供线索,由“纪念馆”筹建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勘查,登记备案。需现场采编的音像资料,由“纪念馆”筹建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采编。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藏品,请知情者提供线索,由“纪念馆”筹建办公室安排专人查阅和复制。
为充分调动有关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对在征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总工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所有捐献者均颁发捐献证书,赠送纪念品。
“沈阳市劳动模范纪念馆”筹建办公室地点:市文化宫二楼西侧职工技协活动中心,联系电话:31884512,电子邮箱:sylmjng@163。com,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72号,邮政编码:110001,联系人:张家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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