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国家、省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和红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巴中市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红色旅游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成立协调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由市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市红色旅游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市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巴中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红办),市红办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单位组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抽调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市红办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实施全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协调推动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策划、实施全市红色旅游重大宣传活动;抓好红色旅游人才培训;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督查落实;完成全国红办、省红办、市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红色旅游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市红办主任会议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红办、省红办和市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红色旅游工作会议精神;通报红色旅游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我市红色旅游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审议红色旅游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市红办主任会议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由市红办报经市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市红办适时召开全市红色旅游发展协调工作会议。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2004—2010全国红色旅游规划纲要》规定,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刘伯坚烈士纪念馆、巴山游周队纪念馆)80%以上要达到3A级以上标准,40%要达到4A级标准的要求,把红色旅游工作年度目标纳入全市旅游工作总目标,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完成。各县(区)和红色旅游景点要切实加强红色旅游信息化建设,及时填报数据和报送各类信息,推动红色旅游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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