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局日前决定每年将命名1-2个红色旅游县(区)和2-3个红色旅游乡镇。
省红色旅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在项目、交通、宣传、促销、资金等方面重点支持红色旅游县 (区)和红色旅游乡镇发展。申报条件是:加强革命历史文物和革命历史纪念地保护,积极开发红色旅游产品;积极寻求区域合作,加入红色旅游联盟,宣传推介红色旅游产品;旅游接待条件较好,所在地红色旅游区(点)符合行业标准的项目设置;要保持环境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民风淳朴的人文环境,引导农民投资旅游开发经营。年游客接待量超过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