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法》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办法》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加强工作力量,明确管理责任。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保护管理机构,应根据人民政府安排,开展烈士史料征集研究、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工作,组织烈士纪念活动,宣传烈士的英雄事迹、献身精神和高尚品质。应配备具备资质的讲解员,并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具备条件的列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应健全瞻仰凭吊服务、岗位责任、安全管理等内部制度和工作规范,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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