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直斌
宣直斌(1916年——1985年),原名宣宪章,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山王乡小宣村。宣直斌出生佃农家庭,读过四年私塾,学过皮匠。早年在芜湖万福楼大旅社茶房当差。后回乡务农,做烧酒维持生计。1930年3月,宣直斌参加新四军淮南抗日自卫军,奉中央党组织指派打入国民党地方民团团长陈俊之部任中队长,后因配合新四军俘获国民党皖东情报站长而暴露身份,率部返回新四军。嗣后,历任新四军巢北游击大队副大队长,新四军第七师参议室参议员,巢北大队交通站交通员,巢北支队税务所所长,巢北地区第一游击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194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肥东县游击大队大队长,含山县游击大队大队长,1948年2月至1949年1月任肥东办事处主任兼总队长、肥东县独立团团长。1949年2月,宣直斌入中共皖北党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宣直斌先后在皖北供销合作总社、合作货栈、经理部、供销站、省供销社蚌埠办事处等单位任副科长、副经理、经理、主任。1958年后调任蚌埠市商业局副局长,蚌埠市食品局副局长。1973年任蚌埠市食品公司党总支书记,1977年任蚌埠市商业局党委常委、副主任、副局长。曾被选为蚌埠市工商联第四、五、六届副主委,蚌埠市第六届政协常委。1982年7月离休,享受地级市待遇。1985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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