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烈士陵园祭奠英烈
40年前原11军参战战友从这里(那发大桥)发起进攻
编者按:本期登载《关于农村籍退伍老兵退休后享受城市职工退休金的提案(构想)》是“十项建议”的具体提案(构想),欢迎广大退役军人给我们留言并提出宝贵意见。谏言邮箱:2397381838@qq.com或关注《第十一军》微信公众号留言,以便我们及时回复。敬请关注!转发就是最好的发声!
关于农村籍退伍老兵退休后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的提案一一即:军龄置换成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工龄
城市职工退休后,比农民退休后待遇高多了。产生这样的差距,是因为城市职工在没退休前,个人缴纳了“五险一金”,即“城市职工保险”,简称“城保”。
相对应的,农民在没退休前没缴纳“五险一金”,退休后的“退休金”很少,简称“农保”。
南京地区享受“城保”的职工,退休时工龄在30年左右的,退休金的数额有2000元~3000元,且每年按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左右增长。
南京地区享受“农保”的农民,退休后只能拿到100元左右,另加其它一些补贴:如当过村干部的,有残疾的,也包括退伍老兵(一年军龄一个月补10元)等等,也就100多元,很少涨。
按规定:
一、缴纳“五险一金”人员,退休时按缴纳多少和工龄等计算退休金。 二、从未缴纳“五险一金”人员,到退休年龄时,不能享受“城保”。 三、最少工龄或缴纳“五险一金”年限不低于15年。 四、到了退休年龄,不足15年工龄或缴纳“五险一金”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齐至15年,然后享受“城保”待遇。因种种原因,这类情况的人很多。 五、“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和城镇居民全家下放到农村的“下放户”,他们回城后,在农村劳动期间的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工龄,退休后一并计算退休金。 六、在这些人群中,有的回城后,自主摘业,没有工龄,没有缴纳过“五险一金”,但仍然把“上山下乡”阶段视同城镇职工工龄计算退休金,补齐15年“五险一金”后享受“城保”待遇。 七、南京地区补齐养老金约4万元左右,补齐医疗金约1万元左右,加在一起5万元左右。
举例说明:
我有一邻居,回城后自主择业,没有工龄,没缴纳“五险一金”,到了退休年龄时,将下乡的年限视同城镇职工的工龄,补缴了5万多元后享受“城保”。
本案提出:
1、军龄置换成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的工龄,即将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工龄,补齐15年“五险一金”后享受“城保”待遇。 2、考虑到农村籍退伍老兵的经济困难,补缴的款项要多方募集:个人出一点;地方政府出一点;国家出一点;社会募集一点。 3、超过退休年龄的退伍老兵,按办理手续时,当年的标准补缴费用,并按此退休金标准补给60岁到实际年龄的退休金,以后按国家规定增长退休金。
说明:一个70岁的退伍老兵,按同年60岁的退伍老兵同等办理,并按此退休金标准补发10年。
实际操作是:60岁以后没有办理过“城保”的农村籍退伍老兵,一律按60岁退伍老兵办理,只不过办好后按此退休金标准补发超过60岁后的年限。
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年龄越大越困难;将60岁以后的人都按60岁办理,操作方便;
给60岁以后的人补发退休金,能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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