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激励人们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省委宣传部和省民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就开展好2010年清明节期间的革命烈士纪念活动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掘和利用活动资源,大力宣传革命烈士为民族独立和解放事业建立的丰功伟绩,宣传革命烈士为祖国富强和人民幸福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宣传革命烈士坚持真理、英勇奋斗、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对广大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各地做好参观和瞻仰革命烈士的服务接待工作,确保烈士纪念活动文明、高尚、安全、有效。
通知还要求,清明节期间,各地要开展走访慰问烈士家属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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