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了要设立“中国旅游日”的要求。随即,国家旅游局启动了中国旅游日的征求意见工作。近日,湖南省旅游局正式向国家旅游局提出,请求将毛泽东的出生之日定为中国旅游日,并陈述了十大理由。(1月14日湖南日报)
我们不否认将毛泽东出生之日申请为中国旅游日的出发点和良好动机,然而,这个所谓的“十大理由”和其提议本身有诸多不妥之处值得商榷。按照湖南省旅游局的说法,“认为毛泽东是新中国的缔造者,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新中国的旅游”,话是不假,但毛泽东的功勋与成就是建立在党的集体领导,和集体智慧的结晶之上的,这个结论连毛泽东本人也不否认。真正说到贡献和功勋的,我认为应该归功于党和党的领导集体,而不是个人,这也符合毛泽东同志的一贯思想和作风。有基于此,按照湖南旅游局的理由之一,最合适当旅游日的是“党的生日”,而不是毛泽东的生日。
其次,旅游日的本意是“休闲”、休息,甚至有娱乐和轻松活泼之意,但革命领袖的诞辰日、纪念日,却都含有庄重和庄严之氛围。两个氛围不协调,或者说因过于轻松的旅游主旨,反而会淡化人们对革命领袖的怀念和纪念之情。这是部分公众不同意将毛泽东出生日定为中国旅游日的第二个理由。
第三,湖南旅游局的上述“十大理由”中,有诸多理由实属牵强附会。譬如:“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路途大多为风景优美之胜地,许多地方已成为游客喜欢的景点。”这些历史景点和红色旅游景点的形成,是历史的原因,其主旨也是对革命先辈的缅怀。革命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长征过程,是一个极为艰苦的过程,其本意是创造一个新中国,却并不是“创造旅游名胜”,而红军的整个二万五千里长征绝对不是“一次旅游”,这种提法有“误读”和“误解”革命先辈丰功伟绩之嫌。
设定中国旅游日有助于扩大内需,为社会公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条件,的确需要方方面面征求意见。但应避免拉着领袖的威望,却行提高地方旅游知名度之实。毛泽东和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及他们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都是一笔属于亿万国人的、极为丰厚的历史遗产,更有着极为厚重的历史纪念成份,并不适合当作开发旅游、扩大内需的“载体”,更不是个别旅游景点牟利的工具。对于湖南当地旅游局的提议,我认为是极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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