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十多亿人,怎样管理国家?其主要途径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种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它的民主性。其民主性的主要表现:一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使国家的权力始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三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并可由它罢免。这样,既能使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能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这种体制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 [3]、“由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4]。
在新的历史时期,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使人民能够自己当自己的家,关键在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民性,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马克思说:“脱离被代表人的意识的代表机关,就不成其为代表机关”[5]。列宁指出:“旧式的即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议会制是设法使劳动人民远离管理机关。相反地,苏维埃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则是设法使劳动群众接近管理机关”[6] 。吴邦国委员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7] 。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也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必然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人民群众有各种意见和要求需要表达,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解决,各种利益关系需要调整,甚至有一些怨气和不满需要排解。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渠道和途径,就要发挥代表机关的作用,组织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和公开接待选民等多种形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地集中各民族、各地区、各阶层的人民群众的智慧,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法律程序行使职权,及时、有序地调节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也只有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使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注释:
[1]《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文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2]《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1960年版,第210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65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5页。
[6]《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43页。
[7]《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文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7—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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