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原馆长李明,在负责黄埔军校等纪念馆维修工程时,五次收受多个承建方贿赂高达65.6万元。近日,李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新快报4月17日报道 黄埔军校等纪念馆竟成了国家蛀虫的敛财工具!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原馆长李明,在负责黄埔军校等纪念馆维修工程时,五次收受多个承建方贿赂高达65.6万元。近日,海珠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修黄埔军校收30万
李明现年43岁,案发前,他曾先后担任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筹建办副主任、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馆长(正处级)。
2001年至2008年间,李明负责黄埔军校旧址维修工程,在工程招标、审核和管理的过程中,他收受了承建方多次给予的贿赂款32.1万元人民币和面值2000元的购物卡。
2006年至2007年间,李明被任命为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馆长。当年,广州公社旧址纪念馆开展了一系列修缮工程,也给李明带来了滚滚“财源”。他先在审核和管理广州公社旧址纪念馆维修等工程的过程中,收受承建方11.5万元人民币贿赂款。随后,该纪念馆安全防范工程和库房设备安装工程又开工,李明不失时机,再收两家承包公司贿赂款3万元和5万元。
工程成了“财神”
此后,又一个纪念馆工程成了李明的“财神”,2007年8月,广州起义纪念馆的展览陈列设计和装修给他带来14万元的“横财”。判决书认定,从2001年至2008年,李明利用职务便利,五次收受工程承建方贿赂高达65.6万元及面值为2000元的购物卡。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又有20万元的退赃行为,遂判处李明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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