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党的历史和国际共运史的经验教训,再谈怎样“按既定方针办”。文章要强调在国内要继续批邓,在国际上要坚持反对苏美两霸,树立必胜信念。
由此可见,《永》文并非“梁效”主动来稿,而是《光明日报》两位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向“梁效”组织来的;文章的框架和内容,也基本上是两位领导小组成员规划的。
修改与定稿:在《光明日报》明确了文章写法后,“梁效”写作组长范达人将执笔任务交给写作组的一个成员。初稿写完,范达人作了润色修改,9月24日送《光明日报》。孙关龙接到稿件后,于当天夜里发排。9月25日打出小样8份,分送“梁效”写作组和莫艾等报社领导小组成员。9月27日,“梁效”将清样呈送给迟群、谢静宜。上写:“迟群、静宜同志:这是《光明日报》约稿,争取近期发表。此文是范达人、×××、×××同志写的,请您审阅。——两校大批判组,9月27日。”
清样在《光明日报》领导小组成员中传阅,有的同志提出过修改意见,如建议增加“三要三不要”的内容等,但没有被采纳。
9月29日,孙关龙将综合清样交给莫艾,莫艾于当天深夜动手阅处,改动了几处,签了字写了一段话:“我略有改动,请和‘梁效’商量,听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见报。”
9月30日上午,孙关龙同范达人在电话中交换各自改动的情况。9月30日下午,迟群给“梁效”核心组成员回电话:“我太忙,没时间,那四篇稿子(注:包括《永》文)不看了,你们看了,可以发。”孙关龙把“梁效”的改动告诉了莫艾,莫艾同意。于是孙关龙在定稿样上写了批语:“这是‘梁效’与莫艾同志定稿,上一版头条,望早日刊用。”10月4日,《永》文便发表出来。
由此可见,《永》文初稿是9月24日写出,9月30日定稿。定稿时间是在华国锋10月2日戳穿伪造阴谋的前3天。这就排除了《永》文是“四人帮”针对华国锋批示而授意写作和发表的问题。
“永”文刊出后莫艾等人遭受审查
1976年10月18日,以刘西尧为首的中央工作组宣布,经党中央批准,对莫艾隔离审查。1978年12月16日,经中央宣传部批准,解除隔离,结束审查。1981年12月28日,中共光明日报社编辑委员会对莫艾审查做出结论,结论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
对莫艾的审查结论,基本可概括以下三点:
1.《永》文的发表与“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没有组织关系,没有阴谋关系。也就是说这篇文章的发表,不是受“四人帮”的指使或授意。从前面介绍《永》文的选题、组稿、定稿过程看,提出写这篇文章的是《光明日报》,文章的命题、内容,也基本是《光明日报》两位领导小组成员商定,经莫艾同意的。因此,审查结论说:“原来怀疑这篇文章受‘四人帮’指使发表的问题,应予解除。”
根据这个结论,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的文章曾不点名地给莫艾冠以“四人帮亲信”、“四人帮骨干分子”以及“喽罗”等不实之词,自然应予推倒。
今天重提这个结论,很有必要,因为新闻界,尤其是社会上对莫艾被审查,结果到底如何,很多人不了解。当年“人民”、“光明”等报刊不点名地给莫艾加上的罪名,亦未见有文章澄清。这一点,看来是有疏漏的。
2.莫艾在主持《光明日报》工作期间,在宣传报道方面是犯有错误的。除了发表《永》文以外,还发表了北大、清华两校大批判组以“梁效”、“高路”、“柏青”等笔名写的文章30来篇。这些文章大多发表在“批林批孔”、“反对经验主义”、“评水浒”、“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宣传中,它们除了宣传极左理论,还影射攻击当时中央正确领导人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如《孔丘之忧》、《宋江一上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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