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策划和开发红色旅游文化项目,以此提升广昌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加速培育红色旅游文化产业,提高旅游综合效益。积极筹办中国广昌红色旅游文化节,并以此为契机加大红色旅游宣传力度,推动广昌红色旅游尽快融入全省乃至全国旅游大市场;组织编排代表广昌红色旅游特性的革命历史文艺和文化作品,结合节庆、接待及旅游活动推向市场和观众。通过一系列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开展,逐步完善和树立红色旅游主题形象和文化品牌。
八、扩大红色旅游产品产销,推出特色餐饮
努力为改善红色旅游商品产销的市场环境;鼓励生产适销对路的红色旅游产品,疏通并扩大供销渠道,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积极开发以革命圣地、将军人物、革命文物等为主题的系列红色旅游纪念品。鼓励开展红色旅游商品销售网点,在主要红色旅游线路和景区建立旅游购物中心。同时,要大力挖掘和推出反映红色文化的特色菜肴和食品。
九、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府对发展红色旅游的主导作用。
1、组建全市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
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局牵头,县党史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城建委、县交通局、县文化局等县直部门任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发展红色旅游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方案实施。
2、各负其责,并加强部门协作与联动。
宣传部门负责审定重大宣传报道和陈列内容,指导媒体搞好宣传推广工作,为发展红色旅游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项目审核和投资计划安排;旅游部门负责红色旅游发展中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规划指导、线路组织、宣传促销、管理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红色旅游相关区域规划编制、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和革命文物保护、展示经费;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与红色旅游相关的烈士陵园、纪念馆建设改造的有关项目计划,并加强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做好与发展红色旅游相配套的交通项目计划安排和建设;建设部门负责做好红色旅游规划与城乡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相关内容的审定和衔接,做好相关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负责组织革命历史题材文化和文学创作,指导制定并实施红色文化创作规划。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制定相应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将红色旅游发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人、财、物的统筹保障,将发展红色旅游的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建立完善红色旅游发展机制。
首先,建立景区企业化经营的机制,实现景区旅游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次,强化政府引导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红色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三,邀请专家对全县红色旅游景点进行考察、策划,拿出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方案,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与省、市及兄弟市县联合开发,倡导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市场共建、利益共谋发展新思路,共创红色旅游新环境、新形象,让红色旅游成为旅游中的一个重要支点。
(三)对红色旅游现有景区(点)进行深度开发,增加参与性、娱乐性、互动性的内容,变原来单调的瞻仰性活动为以瞻仰为中心、内容丰富、品种多样、功能齐全的旅游活动。 1、开发本地特有的人文景观,增建一些纪念型、瞻仰型、颂扬型景观。2、营造出革命根据地的氛围。一是刷写红军时期的标语;二是播放有关红军和苏区的歌曲;三是制作红军服装及红军武器。3、开辟生态植树园区,根据游人的不同需求,可种植“友谊树”、“纪念树”等。4、提供多种多样的旅游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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