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10时许,五团各部相继到达武集附近。由于敌军未向两侧高地及武集方向派出警戒,唐元田团长不待三团到达,便部署兵力向敌军展开进攻。11时许,一营集中6挺机枪向凹地猛射,毙伤大批敌军。敌营长企图逃跑,被击毙在马背上,残军失去指挥,四处逃窜。
五团及时发起冲锋,将大部分敌军歼灭于桃园凹地之中,残军拼命向东南方向逃窜,一营和侦察队不顾饥渴疲劳,追击4公里,在马营将其截住。12时许,战斗结束。这次战斗共毙伤敌军80余名,其中副团长和营长各1名,连长3名;俘虏敌军240余名,其中连长1名;缴获八二迫击炮2门、六○炮4门、重机枪2挺、轻机枪16挺、冲锋枪25支、卡宾枪180余支以及其它军用物资。敌军所抢财物,全部由群众领回。
唐元田历任红25军73师特务大队任侦察员,特务大队改为手枪队任侦察员,后在28军手枪团任班长、分队长。红四路游击师任班长。抗日战争在新四军四支队特务营任连长,在新四军二师十二团任营长,新四军二师十一团任营长,东分区来路支队任司令,后调新四军二师独立旅任五团团长。解放战争第三野战军34军一百零二师任师长。1950年调华东空军南军办事处任主任,1951年到华东空军教导师任师长,1952年调到华东第六总队任司令。1953年转业到安徽省公安厅任副厅长。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91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1983年12月离休。1994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副省长级待遇。因病于2010年5月16日在合肥逝世,享年9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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