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决议案》体现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一贯重视生态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主张。早在1930年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中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第21条明确规定:“所有童山,须一律培种竹、木,禁止砍伐”。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推动下,中央苏区创建之初生态问题即受到了应有的重视。新中国成立后,历届领导人都十分重视植树造林工作,1956年,毛泽东主席向全国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邓小平同志1983年3月12日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报告。2012年1月12日,时值《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颁布实施八十周年前夕,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就长汀水土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总结长汀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这份《决议案》对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长汀经验,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美丽福建的指示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决议案》从政治高度宣传发动,为运动造势;其阐明植树运动的重大意义和提出具体要求,“这一运动最好用竞赛来鼓动群众。以后注意培养树木种子,在每年春天来进行此种运动”等等,对今天仍然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