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彰显红安旅游特色,突出红安旅游主题,提升红安旅游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提高红安和红安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红安县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宣传广告语,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红安旅游宣传广告语
二、征集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诵,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2、主题突出,定位准确,内涵丰富,含义深远。
3、言简意赅,工整押韵、富有美感。
三、评选方法
1.红安县旅游局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评出入选作品13个。
2.入选作品在媒体公布,并通过红安网、移动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
3.红安县旅游局结合评审委员会评选和网络投票,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10月底公布。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各奖励3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1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纪念品。
红安县旅游局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五、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六、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917679588@qq.com(在主题上注明“红安县旅游宣传推广语征集”)。
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特别声明
1、红安县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旅游资源情况请查询红安网(网址: http://www.redhongan.com/ )
2、因邮件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应为作者本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4、所有作者按本公告创作并交付作品的,视为同意本公告特别声明之事项,一旦获奖后其作品的各项权利归主办方。
5、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红安县旅游局所有。
热情欢迎海内外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联 系 人:袁中华
联系电话(传真):0713—5281802 红安县旅游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