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也曾是北漂中的一员。当时,他的租房款是多少,没有确切记载,不过可以推测。
1918年8月19日,盛夏时节,经过四天的长途旅行,已经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毕业的25岁的毛泽东第一次来到北京。那一晚,毛泽东住进了北京烂漫胡同35号的湘乡会馆,由此开始了他的北漂生涯。
毛泽东从前的湖南师范学校的伦理教师杨昌济当时是国立北京大学的教授,把毛泽东介绍给北大图书馆主任李大钊,李大钊让他担任图书馆的助理员,每月可以领到一笔巨款——八块大洋,其中一部分工资就要支付房价。
1918年8月19日至1919年3月12日,毛泽东最初住在鼓楼北面的豆腐池胡同恩师杨昌济家中,后又搬至景山东北的三眼井吉安所左巷8号,与蔡和森、罗章龙等七人合租了三间北房,共挤一张大炕,一张棉被,挤得几乎透不过气。由于毛泽东身材魁梧,个子很高,每逢要翻身,往往得先同两旁的人打招呼。
毛泽东等8人在这个小院的3间北房中住了六七个月。当年3间北房是一明两暗,中间的1间是明间,具有厨房、餐厅和过道的功能,东、西两间每个房间各住4个人。据笔者王锦思推测,每个房间月租金要两块大洋,依据是当年其他名人交付的房租。
1923年夏,鲁迅在今天西城区西四南大街西边的砖塔胡同租了3间瓦房,每月房租8块大洋,每间月租两块多一点儿。
1925年秋,21岁的丁玲跟22岁的胡也频同居,到北京西山碧云寺下一小山村租房,一个大院,两间瓦房,房前房后种满枣树,房东每个月向他们要9块大洋的租金,每间月租4块多一点儿。
很显然,毛泽东等人不可能完全由他一个人出资租房,但是由于其他人没有工作,这一个房间的租金估计毛泽东一人承担,因此毛泽东承担一间房子的价格应该在两块大洋左右。
普通的民国大洋相当于现在每块500元价格,两块就是1000元,占毛泽东总收入的10%多一点,不应该算贵。现在毛泽东当年租住的那种四合院一间房租也是1000左右。不过,北漂们在北京住房房租所占工资比例远远高出毛泽东青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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