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作为革命老区县,1935年6月至1936年2月,红一、四面军长征在芦山108天,留下了丰厚的红色资源。近年来,为进一步弘扬红军精神,振兴革命老区,芦山县党史研究室积极探索创新宣传途径,唱响红军精神,使红军精神成为当地党员干部群众挺关破难,推进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极大地提高了红色芦山对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深挖细雕,不断拓展红色文化内涵。一是扎实普查,新掘一批革命遗址遗迹。今年5月31日——6月11日,芦山县普查办在各乡镇普查员的配合下,先后到9个乡镇进村入户,进行了为期两周的野外普查。普查组在整合县委文化旅游局第三次文物已完成的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遗址、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遗址、红三十军军部、中华苏维埃抗日救国会旧址等13处革命遗址遗迹的基础上,新发掘、发现中共四川省委及四川少共委、四川省苏维埃、贺诚驻地旧址、红军总医院、红军药房等61处革命遗址遗迹。不少新遗址遗迹被参加普查的原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廖成志、芦山县党史专家董耀君等惊异地称为“重大发现”。二是因势利导,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景点。挖掘民间红色资源,在根雕一条街指导老红军后代王中华建“红色记忆”展馆展出由他收藏的红军文物等革命文物;积极协助指导龙门乡石山寺群众筹资近10万元修建造价近20万元共7个展厅的介绍红军长征总体情况、红军在芦山、青龙场战斗、红色故事为一体的红军长征青龙场战斗纪念厅;积极协助使芦山县红军遗址群打捆申报并被批准为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进而申报并被批准为雅安市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协助县档案馆整理出若干红军文物档案进行呈列并申报获批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三是精心谋划,制作一批红色宣传教材。2008年,芦山县委党史研究室编印发行了《红军在芦山简本》2000余册,该书为8页面彩色折叠式,用生动的文字和珍贵的照片,作为党课教材,图文并茂地向全县4万多党员群众从8个方面较全面地介绍了芦山县基本情况、红军在芦山历程、红军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芦山群众的红色情节、红军文化遗址、红色旅游景点、芦山县保护、挖掘、利用红军文化所做的工作和努力方向、发展中的芦山等。《读本》成为当时当地党员干部群众从中涉取抗震救灾的精神动力的教材。党史研究室还协助广电局,制作了《红军在芦山》、《芦山县抗震救灾暨灾后重建纪实》等红色电教片,丰富了县情教育的内涵。
开拓创新,探索以史育人新途径。一是举办红色民俗节,开辟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2009年3月成功举办芦山县首届民间红色民俗节,共有19个文艺队参加了3月13日举办的红色民俗节目擂台赛,从编排的41个参赛节目中评出了反映红军在芦山的《红军诀别诗》、《弘扬红军精神》一批优秀节目。共有27名歌手报名参加了3月14日举行的红歌卡拉OK大奖赛。共有15名选手制作了26道富有地方特色忆苦思甜美食参加3月15日举办的红色民俗节忆苦思甜美食节大赛。芦山民间红色民俗节的成功举办,实现了红色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实现了革命传统教育及县情教育与文艺活动寓教于乐,从而丰富了芦山县红色旅游文化内涵,也凸显了民间文艺队社会群众教育的作用,从而对芦山实现“两个加快”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二是开出“红色大篷车”,举行红色文化巡回宣讲活动。芦山县党史研究室组织了一支由党史办离退休老干部、老专家、社会上红军文化爱好者红色文化贴心服务大篷车队伍,大篷车共巡回到9个乡镇、20多个县级部门作“弘扬红军精神、支援抗震救灾”、“弘扬红军精神、振兴革命老区”等主题宣讲活动20多场次,为战斗在基层的1万余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红军在芦山的一切为民、不畏艰辛、勇于奉献的红军精神,宣讲群众拥护红军的感人故事,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精神动力。2010年6月12日,芦山县配合省文博院“红军文物巡展走进革命老区”活动,组织了红军在芦山图片展和实物巡回展出,弘扬红军精神。三是转化普查成果,努力争取项目打造宣传教育新载体。芦山县党史研究室根据普查组建议,发挥党史部门资政功能,提出了打造宣传教育新载体的项目建议。包括:整合资源,打造抗日民族英雄乐以琴旧居旅游景点;集中迁建,修旧如旧,以中共四川省委旧址和红军广场为中心,修建包括省、县苏维埃、红军总政治部、红军织布厂、红军碑廊、红军长征纪念碑(徐向前生前为芦山所题的词)等红军遗址群为主要内容的芦阳城区红色旅游区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从农户手中收购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遗址、红四方面军指挥部遗址、红三十军军部遗址、贺诚驻地、红军总医院、红军药等保护较好的红军重要遗址房产,并立项加固包装打造,作为芦山县红色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大川场等重要战斗遗址或芦山县、太平县苏维埃等已经消失的重要遗址遗迹以及现存的重要革命遗址遗迹处,立碑(牌)标明并简要说明,作为当地群众和外来游客参观学习、红色旅游和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场点;以普查成果为基础,制作《红色芦山电视专题片》,加强对我县红色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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