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明辉同志,因病于5月17日在昆明逝世,享年96岁。
刘明辉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刘明辉生于江西石城。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同年10月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1935年后历任红四方面军31军保卫局科长、八路军129师锄奸部二科科长、冀南军区锄奸保卫部部长、冀鲁豫军区锄奸保卫部部长、冀南指挥部政治部副主任、第二野战军三兵团组织部部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省委书记处书记,代省长,政协云南省第二届委员会主席等职。“文革”期间受到迫害,1968年后历任云南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1985年9月至1992年10月当选为中顾委委员。离休后任公安部咨询委员等职。
刘明辉是第十一、十二届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第三、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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