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就我省党史工作的主要任务、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史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更好地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服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深化地方党史研究,充分发挥资政功能;
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加大党史宣传力度,普及党史基本知识;抓紧党史资料征编,保存党的历史财富;搞好党史纪念活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党史遗址保护,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站在全局高度,把党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党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健全党史部门工作机制,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制定完善有关党史工作的制度和政策,从机构编制、领导配备、队伍建设、办公条件等各方面保障党史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党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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