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权力从本质上讲都是属于全体人民的,领导者只是权力的“代理人”而不是“所有者”。毛泽东同志当年就一针见血的指出:“我们的权力,并不是哪个人的恩赐,而是包括工人、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给的”。他还特别号召全党同志读《甲申三百年祭》,告诫全党同志要十分警惕和防止因为滥用权力而脱离人民群众的现象。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我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建设,反复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从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来看,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是群众事务的“代理员”、“代办者”,而不应该仅仅是极少部分村干部的责任和义务。笔者期盼“群众动嘴,干部跑腿”能够成为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而不要再成为并不值得高兴和喝彩的新闻。待到那时,干群和谐将不再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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